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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男子容留他人在自家吸食毒品 被判刑一年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8-06-25 19:59:40
[摘要]国际禁毒日前夕,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李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6月25日上午,国际禁毒日前夕,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李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西北政法大学师生旁听了该案。

  被告人李某明知张某为吸毒人员,却于2017年9月至12月期间,为张某提供位于西安市莲湖区的自家住宅供张某留宿吸食毒品海洛因。长安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长安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一度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拒不认罪,但在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的讯问、询问及大量证据面前,被告李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戒,并当庭承诺今后不再沾染毒品。后合议庭根据被告人李某所具有的自首情节等,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庭审结束后,田力副庭长与学生进行了现场交流,并解答学生对该案及其它毒品案件的一些疑问,何向阳法官就该案接受了陕西电视台记者采访。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在禁毒日的前一天,长安区法院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并以毒品犯罪为主题,为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课。此次庭审既是一次禁毒宣传,让在校学生了解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又是一次零距离的司法教学,让政法大学学生通过旁听庭审了解刑事案件审理流程,树立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最后,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毒品危害身心健康,毒品犯罪具有较高的社会危害性,切勿心存侥幸,请自觉抵制毒品、绿色生活,共筑禁毒防线。

  华商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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