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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多年办不了登记无奈起诉开发商 业主拿回大修基金和契税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8-06-29 07:04:32
[摘要]2008年购房、2009年入住并向房产公司缴纳契税、大修基金等,可至今也未能办理产权登记。3月1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房产公司向王先生退还契税、大修基金及工本费等合计1898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2008年购房、2009年入住并向房产公司缴纳契税、大修基金等,可至今也未能办理产权登记。经过起诉、申请执行,昨日上午,王先生和其他26户业主从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领回了共计74万余元的契税、大修基金等。

  2008年4月,王先生与陕西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西安劳动南路的一套住房。2009年3月,房产公司将房屋交付,王先生向房产公司缴纳契税6300元、大修基金12600元及工本费等。然而,房产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为他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登记,后经核实,房产公司并未向房产登记机关提交产权登记的资料。王先生遂将开发商起诉至莲湖法院,要求返还已缴纳的契税、大修基金等,并支付利息。

  今年1月,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被告房产公司承认王先生主张的事实理由,辩称因该项目与施工建设方发生纠纷,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登记手续的图纸及其他资料没有交付给他们,工程无法验收,因此导致大修基金、契税等无法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缴纳,房屋产权备案登记也无法如期办理。该公司愿退还业主缴纳的大修基金、契税等。

  3月1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房产公司向王先生退还契税、大修基金及工本费等合计1898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还有26位业主因同样案由起诉,法院均作出判决并已生效。

  但直到5月下旬,业主们仍没等到退款。5月21日,27户业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5月29日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限期申报财产,逾期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制裁,并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过执行法官努力,被执行人终于在6月27日下午,将所有案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执行法官连夜通知了业主。

  昨日上午,办案法官为27户业主兑现了74万余元案款。

编辑:钟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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