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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被控收受财物2.758亿

社会新闻 新华社 2018-07-28 11:01:56
[摘要]福建省厦门市中院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曾担任安徽省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合肥市副市长;芜湖市委书记、市长;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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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中院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副市长、芜湖市市长、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融资贷款、投资入股、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子王传红、弟弟陈树堂等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58亿余元。

  2009年至2011年12月,被告人陈树隆担任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引进和建设相关项目过程中,违反组织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定给予相关企业设备补贴,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1.24亿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擅自决定对相关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7.92275亿元。以上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9.16275亿元。

  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树隆作为相关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1.2125741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746627亿元;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 3205.8285 万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3031.1731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陈树隆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树隆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福建省、厦门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陈树隆,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安徽巢湖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安徽省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合肥市副市长;芜湖市委书记、市长;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16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2017年5月,被双开。 据新华社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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