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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被暴力划伤监控没拍到 物业:只提供车位不负保管责任

西安新闻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凌旎 2018-08-24 18:44:31
[摘要]王先生爱车车身有明显被人损坏的痕迹,找不到“元凶”让他很气愤。王先生爱车车身有明显被人损坏的痕迹,找不到“元凶”让他很气愤。因没有证据表明车是在小区车库内被划,西安凯乐物业认为自己不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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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爱车车身有明显被人损坏的痕迹,找不到“元凶”让他很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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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爱车车身有明显被人损坏的痕迹,找不到“元凶”让他很气愤。

  车好端端停在小区地下车库中,早上一起来却发现后备箱盖被野蛮划伤,车门陷进去一块,右后胎也瘪了。王先生很郁闷,“车库监控坏了没拍到当时情况,车成这样我都不知道谁干的!物业也不愿担责,难不成要我自己掏钱修车?”

  民生热线:西安天香心苑物业只收停车费 不负责车辆安全

  爱车惨遭谁“毒手”? 关键时刻监控没拍到

  家住玄武东路天香心苑小区的王先生于本月15日晚8时正常停车入位,16日早8点取车时发现车辆右前门被不明人士损坏一个大坑,后备箱盖、右后叶子板漆面被滑,疑似钥匙类硬物所致,右后轮胎气被放,经检验4S店维修报价1580元。

  王先生随即报了警。据王先生说,民警原本准备通过调取小区地下车库监控进行调查,竟然发现地下车库监控只能现场直播,并无存储功能,无法回放,因此15日晚上至16日早上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无从查证。“西安凯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给我们提供停车管理服务,我也按月缴纳停车管理费,没想到车被弄成这样,监控还形同虚设!”

  目前,王先生已经将爱车修好,给4S店支付了1580元。但他认为,自己从未拖欠停车费用,且爱车被损是因为物业监管不力导致,希望西安凯乐物业给自己一个说法。

  《业主手册》规定物业不承担车的保管责任

  8月24日,记者来到王先生居住的小区询问此事。西安凯乐物业的王经理拿出一份《业主手册》,上面明确写着“小区车库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保险及保管责任”。王经理告诉记者,《业主手册》效力与合同相当,每个业主在收房时都会在上面签字。王先生也是签了字的,就代表他同意手册上的规定。”

  “不知道为啥,王先生那天其实是把车停在了别人的固定车位上。我们也有规定,进入车库的车不能占用他人固定车位。”张经理还反驳了王先生关于监控形同虚设的说法。“车库的摄像头位置是当初设计方就规划好的,摄像头只拍行车车道,原本很多其他地方就拍不到,而且摄像头没有坏。”

  而王先生对此的解释是,当晚自己车位的指示牌不见踪影,停车场保安告知“空的地方可以随便停”。“我才不小心停在了别人的车位上,后来得知物业安装机械车位时挡住了我的指示牌,在车里根本看不到,我是第二天报警后和警察一起才找到的。”

  至于王先生修车花费的1580元,张经理告诉记者,如今王先生不能证明车是在地下车库被损坏的,再加之《业主手册》的规定,物业自然不能如他所愿给予全部赔偿。

  浐灞管委会房管局建议协商分担费用

  那么,西安凯乐物业的主管部门浐灞管委会房管局对此有何说法?

  8月24日,记者致电后获悉,王先生已经与浐灞管委会房管局联系过两次,工作人员也到天香心苑小区了解了情况。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摄像头的问题属于人防、技防、安防的管理范畴,但我们也有责任来进行协调。物业有一定责任,但是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就是对各自到底该承担多少费用有异议,建议他们协商分担。”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说明,如果公安机关认定天香心苑小区地下车库的监控设备存在漏洞,房管局会把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到企业的社会诚信体系中,从而约束物业对其进行改善。

  律师:物业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马晨认为,即使是张经理所说的场地使用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仍负有一般的安全看管义务,仍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也就是说,无论摄像头是否损坏、是否未拍到当时情况,物业公司都有管理责任,故西安凯乐物业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马晨告诉记者。

  因没有证据表明车是在小区车库内被划,西安凯乐物业认为自己不承担相关责任。针对这一情况,马晨认为,一般情况下车主应举证车在车库被划伤,但由于监控无法调取,王先生没办法提供证据。但他可以起诉西安凯乐物业,等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判定谁来举证。“法院判定西安凯乐物业举证的可能性很大,这样的话物业就要举证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责任。”记者 凌旎

编辑:钟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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