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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房管局通报第十批行政处罚经纪机构 6家被处罚款

西安新闻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李卓然 2018-09-14 08:13:22
[摘要]日前,西安市房管局通报了2018年第十批给予行政处罚的经纪机构,6家因违规被处罚的房产经纪机构中,3家被处罚3万元,其余3家被处罚1万元。市民可通过西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http: fgj.xa.gov.cn )和微信公众号“西安房管”查询正规房产经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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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房管局通报的2018年第十批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纪机构名单。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日前,西安市房管局通报了2018年第十批给予行政处罚的经纪机构,6家因违规被处罚的房产经纪机构中,3家被处罚3万元,其余3家被处罚1万元。

  据了解,这6家违规经纪机构里,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馨锦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部和西安万马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因其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被处罚款3万元;西安最佳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款合同,被处罚款3万元;西安博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西安艺鑫不动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西安金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因其公司经纪人未按规定在居间合同上签字,被处罚款1万元。

  西安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选择二手房经纪机构前,应先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切勿选择不合规的“黑中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市民可通过西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http://fgj.xa.gov.cn/)和微信公众号“西安房管”查询正规房产经纪机构。

  同时,房管局还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户籍、社保、婚姻、纳税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政策,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资格;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

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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