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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反杀案”:男子与人争执持酒瓶打对方反被杀

要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2018-10-01 20:09:16
[摘要]5分钟,28岁的李雷死于非命,22岁的王浪身陷囹圄。

  5分钟,28岁的李雷死于非命,22岁的王浪身陷囹圄。

  今年6月28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陕04刑初28号刑事判决书认定,去年12月10日晚,王浪与李雷在泾阳县炫色酒吧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王浪持啤酒瓶故意捅剌李雷致其死亡,王浪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获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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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浪的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的判决书首页和尾页。

  该案一审判决是在法院认定被害人有重大过错、被告人自首、赔偿36万元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基础上所做出的。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该案一审时,王浪的辩护人做了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咸阳市检察院公诉人引用辱母案做了王浪的行为属防卫过当应减轻刑罚的意见,但均未被一审法院采纳。

  一审宣判后,王浪及其家属不服,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获受理。

  知名刑辩律师重庆者羽律师事务所游飞翥律师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本案属咸阳版的“昆山反杀案”,包括致命器物来自对方等很多细节都与昆山案相似,辩护人将在二审中为王浪做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本案在二审中或会呈现出很多被一审法院遗漏的对定罪量刑有决定性作用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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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监控显示,李雷(黄圈)在伸手拿烟灰缸(红圈),对面是王浪(橙圈)。

  酒局

  2017年12月10日17时许,郭小明打开了自己位于泾阳县泾干湖公园对面原土产公司院内的炫色音乐酒吧玻璃门,如果没有意外发生,这里又将是一个不眠夜。

  苗林来了,他和酒吧老板郭小明两个人边聊天边喝酒,不过这场酒局因郭小明有事离开只剩下苗林一个人。苗林给王浪打了电话,让他过来喝酒。

  22岁的王浪,案发5个月前从安康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在泾阳县做吉林敖东药厂的医药代理。

  王浪多位同学和朋友回忆,案发当晚早些时候,王浪和他们在健身房锻炼。快19时许,王浪接到了苗林的电话。

  戴着800多度近视黑框眼镜的王浪抵达酒吧后,看到苗林坐在吧台前面的2号桌,已喝了几瓶250毫升装的啤酒,此后他也跟着喝了八九瓶。

  就在身穿白色卫衣外套灰色条纹马甲的王浪和苗林在酒吧相聚时,另一场酒局也在进行中,唐平安和弟弟唐平军、李雷等五人走进宏玲饭店旁的纸包鱼店,五个人共喝了约四瓶半一斤装“牛二”白酒,其中李雷喝了七八两。

  20时许,李雷等人喝酒结束后,李雷提出去泾干湖公园北门对面的酒吧找个人,于是,唐平安兄弟俩和李雷一起前往200多米外的酒吧。

  20时32分酒吧内监控显示,8时32分,已喝过酒的李雷和两个朋友来到炫色音乐酒吧。

  此时,酒吧内播放着高分贝的DJ音乐,酒吧里有十多个人,包括几名服务员。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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