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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 长安区六旬老汉3天后落网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李佳 2018-11-29 07:59:02
[摘要]11月23日下午6时14分左右,西安市长安区何子路立元村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撞伤一名妇女后逃逸,被撞者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本报讯(通讯员 赵鹏涛 记者 李佳)11月23日下午6时14分左右,西安市长安区何子路立元村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撞伤一名妇女后逃逸,被撞者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交警长安大队事故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取证,并成立了“11·23”逃逸案件专案组,连夜摸排走访。昨天上午,长安交警向媒体通报了案情。

  据交警长安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董随柱介绍,由于事发在傍晚时分,路过的电动车非常多,且很少有牌照,锁定很难。事发现场中心区域的监控设备条件差,只能看到大概轮廓,使案件陷入僵局。随后,交警根据一位目击者提供的线索,以事发地为圆心,调取了周边5公里的监控画面,又寻找到多名围观者,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蓝白相间的两轮电动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证人证言,11月26日晚,交警在灞桥区一家医院找到了肇事司机。此时,他正在陪其女友看病。

  据了解,肇事司机刘某某今年62岁,是长安区何家营附近的村民,事发前他带着女友骑电动车去买东西,返程中因车速较快,撞倒了在自家附近行走的一位60多岁老太。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与同车女友也不同程度摔伤,但两人几乎没有逗留,推起车子赶紧逃走。其同车女友腿部骨折,被交警找到时,正在灞桥区一家医院接受治疗。

  目前,刘某某已被交警控制,并将面临3到7年的刑责。同车女子是否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日常驾驶电动车时,一定要遵守交规,小心行驶。一旦发生事故,首先要做的是救人。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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