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华商报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大华集团西安华鑫置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3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大华翰林华府(一期)8号楼266套房屋,被罚款317万元。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大华公司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办理了8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鉴于大华公司的违规行为发生在西安市摇号购房政策前,且其公司已接受处罚,积极改正违规行为,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西安市房管局决定,允许该部分购房家庭在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下,不经摇号程序选房。具体房源明细可通过西安市房管局官网查询,对房源明细有异议的,可于12月12日前向西安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反映。
编辑:钟梦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