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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清铁路职工小区市民家中管道漏水要求赔偿 承建商称没有责任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婧 2018-12-14 07:29:17
[摘要]李女士在华清铁路职工小区13号楼有套80.27平方米的房子,2015年10月交房,今年没有使用暖气,可前不久的一次暖气漏水让她家一片狼藉。

  李女士在华清铁路职工小区13号楼有套80.27平方米的房子,2015年10月交房,今年没有使用暖气,可前不久的一次暖气漏水让她家一片狼藉。

  “最开始看见木地板缝隙有小水珠冒出来,到了第二天连墙壁都开始滴水。”李女士的租客小黄说,发现情况不妙,12月3日,她赶紧联系房东李女士。

  因为房子是去年五一后才装修的,李女士就通知了给自己装修的冯师傅,并通知了物业,最后物业协调了小区承建商到场。几方一起掀开木地板,凿开水泥找到了漏点,地面下有一节暖气管的热熔接头漏了,最后物业协调施工方重换了一节管子。修好暖气后,李女士让冯师傅算了一笔账:木地板拆除铺贴踢角线3200元,地面维修料人工350元,墙面处理900元,再加上垃圾费管理费一共5700元。当她表示需要赔偿这么多金额后,承建商表示只能给500元,因为他们没责任。

  李女士说:“漏水的地方在地面以下,装修时我把客厅暖气片拆了,但地下没动过。承建商说房子质保期已过,而且我家改过暖气,出问题一概不管。”

  12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了小区承建商,“她家被暖气管漏水泡了,我出于同情才说给她500元。”对方表示,地面下的暖气管本来不该有接头,而且李女士家改造过暖气,再加上已过保修期,承建方在此问题上是没有责任的。

  该小区一物业主管向华商报记者表示,这次漏水不仅李女士家受损,她家楼下楼顶也被泡,本想着联系承建商,能给李女士挽回点损失,也能顺便对楼下进行赔偿。如今李女士要求5700元的赔偿,对物业来说太难办了,他们都不好给承建商说。该物业主管表示,希望事情能圆满解决,可到现在还没有协商一致。 华商报记者 李婧


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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