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81岁的陈仕梅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摔倒。陈仕梅称,是走在其身后的朱女士撞倒了她。朱女士则坚称,她根本没有碰到陈仕梅,反而是自己第一个将老人扶起。
由于陈仕梅摔倒的地方恰好位于监控盲区,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决定走司法途径。此事经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2019年1月3日,陈仕梅的女儿李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近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陈仕梅的摔倒与朱女士具有因果关系,朱女士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陈仕梅家属各项损失约2.3万元。
监控视频,图中红圈处为老人摔倒的地方。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提供 图
老人摔倒地点处于监控盲区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7年2月13日。
当天下午,陈仕梅在杨家坪步行街散步时摔倒在地。经诊断,陈仕梅左桡骨远端骨折,右膝、鼻部软组织挫伤。
摔伤入院的陈仕梅。
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于2017年6月5日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载明,陈仕梅左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属十级伤残。
陈仕梅此前在接受采访时称,事发时,她感觉“被人从后面撞了一下”,随后倒地,在其身后的朱女士试图将其扶起。
对于陈仕梅的说法,朱女士表示无法认同。朱女士说,她没有撞到老人,老人是自己摔倒在她面前的,“当时我就是下意识地扶她起来,没想到她竟然说是我撞倒她的。”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因当事双方对“老人如何摔倒”存在争议,民警调取事发地附近监控审看后发现,仅从监控视频无法判断出老人是否被撞倒。因此,杨家坪派出所人民调解员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李女士说,其家人于2017年下半年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朱女士赔偿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5547元,并承担诉讼费。2018年2月5日,母亲去世,没能等到法院下判决的那一天。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