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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消防栓漏水西咸一即将开业店铺变"水帘洞" 损失谁负责?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于震 2019-02-14 18:26:22
[摘要]眼看刚装修好的店铺即将营业,消防栓却在夜里突然漏水,导致全店被淹,损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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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刚装修好的店铺即将营业,消防栓却在夜里突然漏水,导致全店被淹,损失严重。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昝女士在西咸新区空巷新城幸福里小区刚承租的店铺也即将装修完毕投入营业。2月11日晚,隔壁商铺人员突然打来电话,称发现她的店铺漏水。

  “听到房屋漏水,我赶紧过去,物业的电话一直打不通,赶到时店铺早已成了‘水帘洞’。”昝女士说,当时水势很大,物业和工程部的人都没来,她进去查看后发现为店铺2楼的消防栓漏水,赶紧关上了消防栓阀门。

  “维修人员检查说是水压过大导致漏水,物业人员第二天告诉我漏水他们并不负责,因为消防栓在我的店铺内部。”昝女士说,房东对此也没有给她明确的说法,漏水后店铺地板、墙面和一些硬件设施都被泡坏,损失大概为4万元左右,无法开门营业。

  今天,通过昝女士向华商报记者发来的视频中看到,事发时房内应急灯亮着,水不断从店铺中流出,店铺2楼的水流也顺着四周墙面向1楼流下,屋内水深与鞋平齐。记者看到一份昝女士发来的《幸福里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中写明“谁经营,谁负责”。

  昝女士介绍,去年12月10日,她和房东签下合同,将房子租了下来。“店铺原本是毛坯房,经过整修改造准备办一家培训中心。”昝女士说,装修时消防栓一直没碰过,这些管道和消防栓设备已经有三年了,已经过了保修期,部分已经生锈。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规定,商铺内属于专属区域,“谁经营,谁负责”。

  随后,记者拨打了该商铺房东电话,对方表示,关于赔偿问题各方正在协商中。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卢霞律师认为,给水管道、设备安装两年保修期已过的前提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昝女士应通知房东应进行维修并要求赔偿损失。房东未履行维修义务,昝女士可收集证据、评估损失,自行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损失由房东负担。因维修影响商铺使用,可要求房东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华商报记者 于震 实习生 井爽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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