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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430万在西安全款买房 一年后开发商拒签合同:房价写错了

西安新闻 陕西都市快报 2019-03-27 10:29:12
[摘要]宝鸡人李女士在西安付全款买了房,但直到一年后的今天,仍然被告知不能签订购房合同,更谈不上办理房产证了。

  宝鸡人李女士在西安付全款买了房,但直到一年后的今天,仍然被告知不能签订购房合同,更谈不上办理房产证了。

  李女士:“我是去年就想给孩子在西安买套房子,群贤道九号看着挺好的,我们当时就选了一个楼王,买了401这个房子。”

  李女士是陕西宝鸡人,2018年3月份,考虑到已经落户西安的女儿和未来女婿的婚期将近,李女士决定给小两口一个惊喜,全款买一套房子作为婚房,不过整整430万花出去了,签合同的时候却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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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搁置一年难办理 开发商称是员工写错“备案价”

  李女士:“3月31日签订了订购协议,当天就付了30万的定房款项,4月23日,430万全部付完,却见不到合同,一年之内都以各种的理由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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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交了钱,开发商也一手交了房,但是这笔交易却没有个正规的手续,直到一年后仍被开发商告知无法签订购房合同,也无法办理房产证,摊上这样蹊跷的事,在位于西安雁塔区的群贤道九号小区并不是李女士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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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位张女士说,2018年6月,她也全款买了群贤道九号小区的房子,直到现在也未能签订购房合同。

  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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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这份定购协议书,2018年3月31日,李女士的女儿和陕西长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6号楼1单元401这套房产的定购协议书,表单价为一平米20831元,实际交易价格为一平米19773.75元,总价为430万元整,双方约定在2018年4月3日前付清首付83.72%,乙方也就是李女士的女儿应在甲方通知3日之内签收《商品房买卖合同》。

  就在李女士按照约定全款付清后,甲方却一直没有通知乙方签收购房合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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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李女士觉得可能和当时签署的一份奇怪的声明有关。

  李女士说,这个声明是开发商让签的。按照这份声明,李女士和女儿已经知晓购房合同的网签备案手续可能会迟延,如果经过双方努力,仍然不能签订合同,则自愿解除认购协议,且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后,不予追究责任。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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