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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三路早高峰时段两车剐蹭 轿车司机持刀相向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李佳 陈飞波 2019-03-29 08:29:00
[摘要]3月26日早高峰,他看到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发生剐蹭,轿车司机从车上拿出一把刀,经劝说后双方离开。虽未发生严重后果,但这样的场景让人想起来就后怕。

  本报讯(记者 李佳 陈飞波)昨天,市民杨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3月26日早高峰,他看到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发生剐蹭,轿车司机从车上拿出一把刀,经劝说后双方离开。虽未发生严重后果,但这样的场景让人想起来就后怕。

  昨天中午,三秦都市报记者在杨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看到,一辆灰色大众轿车旁边停放着一辆电动车,轿车司机是一名身穿蓝色牛仔裤黑色夹克的男子,同行的还有一名身穿黑白宽条纹上衣的女士。视频开始时,该男子站在驾驶室位置,左手食指指着前方,大声叫骂,右手拿着一把十多厘米长的刀子,情绪激动,女士正在劝说该男子。劝说中,男子突然一脚踹倒电动车。在女士的继续劝说下,男子坐回到驾驶室。这时,两名年轻男子上前扶起电动车,捡起掉在地上的早餐。两车一前一后离开,围观者散去。

  杨先生说:“事发地在沣惠南路与科技三路、华晶广场停车场门口。开始应该是轿车从车库出来,两男子骑电动车与轿车发生了轻微剐蹭。这时开车男子下来,双方发生争执。在高峰时段发生剐蹭很常见,但在看到男子手上的刀在太阳光下反光的一瞬间,我就觉得不对劲,赶紧拿出手机拍摄,想着至少能帮警察留个证据。”

  昨天,记者已将杨先生拍摄的视频转交西安警方。对于轿车司机从车内取刀的行为,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判断轿车司机持刀行为性质,主要看其行为目的。当街持刀的行为确实影响恶劣,一旦发生任何过激行为,后果不堪设想。即使未遂,也已经涉嫌违法。

  赵良善律师建议:“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保持冷静。普通交通事故本是民事纠纷,双方完全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也应当交由交警处罚。”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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