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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棚改民生工程" 20年未完工 官商3次对簿公堂

社会新闻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2019-04-01 14:12:04
[摘要]直到3年后,2015年9月22日,福鼎市委、市政府针对福鼎市“桐北”、“桐南”(中山南路)两片区的旧改项目停滞问题,再次召开了专题会议。至此,康华公司与福鼎市住建、国土部门,因土地出让金和容积率纠缠了10多年,3次对簿公堂,最终影响了中山南路旧城改造项目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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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市政府一公里处,中山南路旧城改造项目待拆迁处垃圾成堆。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国土局发函要收回项目,双方第一次对簿公堂

  没想到项目因此一停就停了5年。

  康子华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直到2012年,康子华筹集资金准备重启该项目时,接到了原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发出的《关于解除中山南路拓宽改造项目合同行政处理决定告知书》(鼎国土资行告【2012】1号)。

  该告知书提到,由于康华公司自身原因,导致中山南路拓宽改造项目长时间停滞,且在项目停滞期间也未以书面形式向该局告知理由并申请延长建设期限,已构成违约,于是决定收回项目建设资格,解除《中山南路拓宽改造项目合同》。由于康华公司屡次提出异议,此决定没有最终成型。

  直到3年后,2015年9月22日,福鼎市委、市政府针对福鼎市“桐北”、“桐南”(中山南路)两片区的旧改项目停滞问题,再次召开了专题会议。

  上游新闻记者在《中共福鼎市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三十五)》中看到,原则同意中山南路旧城改造项目,由原开发商康华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继续实施,相关手续由市住建局负责按照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办理,并对容积率重新确定等问题进行了要求。

  康子华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上述会议纪要出台后,福鼎市住建局为同一条街相距1公里,存在同样问题的桐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办理了容积率变更等相关手续,而康子华负责的项目却迟迟没有动静。

  2017年1月3日,康华公司将福鼎市住建局“不作为”为由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局履行法定职责,按照福鼎市委、市政府的【2015】第35号《专题会议纪要》议定事项及其要求“重新确定容积率”。

  2017年6月14日,福安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17】闽0981行初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福鼎市住建局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康华公司提出的申请事项作出处理。福鼎市住建局不服一审判决,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10月20日宁德中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房屋拆迁许可证突然被撤销,开发商第三次起诉政府

  等待二审期间,康华公司收到了福鼎市国土资源局,时隔5年后下发的第二份《关于解除中山南路拓宽改造项目合同行政处理决定书》(鼎国土资行决[2017]1号),再次决定“解除该局与康华公司于2003年3月11日签订的《中山南路拓宽改造项目合同》”。对此康子华认为,“这是住建局和国土部门的故意刁难。”

  同年11月1日,康华公司又针对福鼎市国土局的鼎国土资行决[2017]1号《行政处理决定书》提起诉讼。2018年5月2日,福安法院作出了【2017】闽0981行初13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福鼎市国土局于2017年8月4日作出的鼎国土资行决[2017]1号关于解除中山南路拓宽改造项目合同行政处理决定书”。福鼎市国土局未上诉,判决生效。

  令康子华没想到的是,在福鼎市住建局、国土局均“败诉”的情况下,福鼎市住建局却于2018年12月17日向康华公司发出了《行政许可注销告知书》(鼎建许告字【2018】第01号),注销了康华公司的《房屋拆迁许可证》(【2003】第01号)。与此同时,康华公司还收到了福鼎市国土局发出的针对撤销《中山南路拓宽改造项目合同》的《接受调查通知书》。

  今年3月22日,因不服福鼎市住建局注销其《房屋拆迁许可证》,康华公司再次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至此,康华公司与福鼎市住建、国土部门,因土地出让金和容积率纠缠了10多年,3次对簿公堂,最终影响了中山南路旧城改造项目的推进。

  “我也不是一定要争这个项目,政府收回该项目,应该给我一些补偿,结果等了两年多,没有一个部门出来跟我商谈。”康子华称,该项目他们先后投入2亿多元,目前只收回了1000多万元。而且他们已经与大半数居民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只要政府给出合理补偿,他也同意退出。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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