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6日晚11时许,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安监中队在广安路开展酒驾查处工作。民警发现在距离查处点不远处,一辆黑色机动车由西向东缓慢减速后突然加速倒车,在与后方一辆小轿车发生撞击后停了下来,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时,该车男性驾驶员浑身酒气向民警递烟“套近乎”,但始终未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笑称自己驾驶证放在了家里。在民警的反复询问下,该男子才承认自己的驾照被“吊销了6个月,去年也是在这被查的”。
由于该驾驶员身上有酒味,民警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80.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苏某现年54岁,江苏人,2018年2月9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灞桥大队查获,其驾驶证被依法暂扣,4月26日晚被查获时其驾驶证仍处于超分、停止使用状态。对于长期未参加科目一考试,苏某称在2018年6月份,自己曾经自学备考,但是自测结果都不理想,加之家中孩子临近结婚,贻误了考试。
苏某称,自己当晚在家心情不好,喝了酒,一年来未开车,当时“脑子混了”开了车,没守住底线,十分后悔。当时被民警查获后,他就发现了是同一批民警,内心很是复杂,还尝试给民警递了烟。
4月29日上午,民警向苏某宣读了血检结果。经检测,其血醇浓度为92.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苏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6个月以内的拘役处罚。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上一篇:在城西买了发动机型号为220的货车 牌照办下来上面显示为180 下一篇:“爱心车厢”获全国“2018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