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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设立专项投诉电话 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最高奖5万元

宝鸡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9-04-30 07:11:52
[摘要]宝鸡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截至目前,通报批评、约谈、限期整改医药机构105家。

       挂名住院、刷医保卡买生活用品等行为已经构成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4月22日,宝鸡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设立专项举报投诉电话(0917-3901842,3260254),举报奖金最高五万元。

  宝鸡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截至目前,通报批评、约谈、限期整改医药机构105家,暂停报销、行政处罚、解除定点协议医药机构19家,追回医保基金255.5万元。

  《宝鸡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奖励办法》明确投诉举报形式分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举报线索经查实有具体骗取基金金额的,按照骗取基金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举报线索经查实不涉及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给予500元资金奖励。

  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1、允许或者诱导非参保个人以参保人名义住院的;2、将应由参保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申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3、挂床住院或将可门诊治疗的参保个人收治住院的;4、采用为参保个人重复挂号、重复或者无指征治疗、分解住院等方式过渡医疗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5、违反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或者用药品种规定,以超量用药、重复用药、违规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或者以分解、更改处方等方式为参保个人配药的;6、将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合并到定点医疗机构费用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的;7、协助参保个人套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或者统筹基金的;8、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违规收费;9、弄虚作假,以虚报、假传数据等方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或个人账户基金;10、为非定点药品经营单位销售药品,代刷社保卡;11、将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或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费用串换为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申请医疗保险结算,套取基金支付的;12、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13、使用虚假医疗费票据报销的;14、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

  举报投诉电话:

  市 级 3901842 3260254

  金台区 3153868 3412800

  渭滨区 3676369 3128200

  陈仓区 6216086 6215021

  凤翔县 7213196 7216369

  岐山县 8211339 8212933

  扶风县 5228797 5216280

  眉 县 5545066 5548672

  千阳县 4241181 4241338

  陇 县 4602021 4608018

  太白县 4951828 4951606

  麟游县 7964382 7963909

  凤 县 4805204 4763533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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