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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未按套内面积计费 华清幸福里小区业主起诉至法院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于震 2019-05-30 17:56:25
[摘要]在王先生提供的一份回迁安置证明上写出,其房屋建筑面积为99.3平方米(套内面积73.37平方米),最终安置面积(即产权证面积)以产权部门的实际测量成果表为准。

  找装修公司精装修,装修后认为公司未按照房屋套内面积收费,屋主一纸诉状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

  王先生住在西安市华清东路华清幸福里小区,所购买的房子为回迁安置房,去年5月,他请来陕西某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装修,“去年5月20日,我们向装修公司交了2万元的定金,当时对方答应装修按照房屋套内面积进行计算,但是最后的装修合同上却是以建筑面积99.3平方米进行的收费,一共11.4万元,已全部付清。”王先生说,他的房屋面积为99.3平方米,套内面积为73.37平方米,属于安置房,当初是统一按照套内面积计算购买房屋面积,所以装修不应该按照建筑面积收费。

  华商报记者在王先生提供的一份陕西某装修公司优惠活动抢订合同中看到,工程装饰装修面积显示为85平方米,后方备注“面积计算按购房合同面积和赠送面积。”而在之后的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装修房屋建筑面积显示为99.3平方米,其后备注“参照客户购房合同面积或房产证面积,与设计师实测建筑面积进行综合计算所得为准。”

  在王先生提供的一份回迁安置证明上写出,其房屋建筑面积为99.3平方米(套内面积73.37平方米),最终安置面积(即产权证面积)以产权部门的实际测量成果表为准。

  王先生介绍,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装修面积应该根据房屋登记的购房面积予以计算,自己的回迁安置证明上也明确记载了房屋的套内面积为77.37平方米,“装修公司这样很不合理,应该将按照房屋面积多收取的2.8万元返还。”王先生说,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当按照房屋套内面积予以计算,装修公司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方式明显构成对原告权利的侵害,目前已经将该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

  5月30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陕西某装修公司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公司前期将装修的所有项目、标准给客户解释得很清楚,各种收费也是公开的,没想到客户会对此起诉,“公司的装修收费每个套餐都不一样,同一个房屋,按照套内面积计算,一平米的价格就会高一点。”故责任说,若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的价格则会少一点,在主材选用标准一致的情况下,其实费用差不多。 华商报记者 于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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