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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出门遛狗不拴绳 被罚抄《限制养犬条例》写保证书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佘晖 2019-06-01 17:23:02
[摘要]还要求其写保证书,并由民警登记其姓名、住址、电话,移送其所在小区物业办一份,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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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西安警方推出接举报入户查狗的有力举措之后,6月1日,西安市公 安局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针对有狗证、但有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也制订了整治办 法:凡出门遛狗不牵绳、狗大便后不清理,一经举报查实,将现场责令狗主人抄写《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并写保证书。

  据该部门负责人介绍,除对有不文明养犬行为者现场处罚抄写条例外,还要求其写保证书,并由民警登记其姓名、住址、电话,移送其所在小区物业办一份 ,共同监督。如果狗主人有三次及以上的不文明养犬行为,那么警方会要求狗主 人集中学习《条例》,同时依据《条例》规定,对狗主人处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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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此,6月1日早晨7时30分,公安莲湖分局限养办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前往旭景名园小区,和该小区物业一起在小区广场做《条例》宣传活动,并在小区检 查不文明遛狗行为。8时,查到一位姓刘的男子出门遛狗不拴绳,任狗随意乱跑。 民警上前纠正其行为,该男子表示他外出买东西,狗要跟着,出门忘了拴绳了, 表示下次会注意。

  经检查,该男子养狗有合法手续,对其遛狗未拴绳的行为,民 警将该男子请到宣传点,罚其抄写《条例》对应条款,并写了保证书。同时,登 记了该男子的姓名、住址、电话,以及养狗的相关信息,警方留一份,移送该小 区物业一份,并要求小区物业办对其监督,发现满三次不文明养犬行为,将由警 方组织狗主人集中学习《条例》内容,并狗主人处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金 。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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