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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多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开庭 宣判犯罪案10起63人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9-06-16 07:13:24
[摘要]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6月11日至14日,我省法院开展了第四批扫黑除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共公开开庭宣判10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6月11日至14日,我省法院开展了第四批扫黑除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共公开开庭宣判10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2案,判处被告人29人;恶势力犯罪案8案,判处被告人34人。

  咸阳:以维护村民利益为名阻拦施工勒索钱财

  6月14日,咸阳中院对李建民、曹书元、曹卜元3名被告人敲诈勒索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彬州市法院一审审理查明,李建民、曹书元、曹卜元3被告人利用村民代表身份,以维护村民利益为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常纠结在一起,以滋扰、威胁等手段阻拦他人建筑施工,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了“恶势力”团伙,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3被告人6年3个月、6年、5年6个月有期徒刑,同时对3被告人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3被告人提出上诉。

  14日,咸阳中院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延安:寻衅滋事垄断讲解市场 4女导游获刑

  6月14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孙延玲、孙红艳、孙彩彩、乔高玲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延玲、孙红艳、孙彩彩系亲姐妹,先后考取导游证,从事导游职业。2008年以来,延安杨家岭革命旧址景区游客日益增多,讲解员紧缺,孙延玲、孙彩彩、孙红艳纠集乔高玲、陈俊弛、杨苗等人作为散客导游,先后到延安杨家岭革命旧址私自承揽讲解,收取游客讲解费,由原来的20元、30元增至80元、100元不等。

  近几年来,被告人孙延玲、孙彩彩、孙红艳、乔高玲等人纠结成伙,以她们在杨家岭革命旧址讲解多年,为了长期在杨家岭旧址讲解获利,纠集陈某、杨某听从参与,形成对内有利同得、有害同受,对外“遇事一起上,一起打斗,就没人敢欺负,才能站住脚”的经营模式,采取专人盯人、结伙警告、威胁、辱骂、围堵、殴打等非法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行为,逐步垄断延安杨家岭革命旧址外来散客导游讲解市场,形成一股其他散客导游“不敢带团去杨家岭旧址”“在杨家岭旧址不敢招揽讲解”“不敢惹”的恶势力,给圣地延安红色景区旅游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

  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4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禁止4名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3年内从事导游职业。

  渭南:敲诈勒索医院游戏厅 俩假记者获刑

  6月14日,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严卫民、杨天育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

  被告人严卫民伙同杨天育、李萌(已网上追逃)、辛岭(另案处理)于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期间,先后多次以渭南当代网记者的虚假身份,采用曝光、言语威胁等手段对医院、游戏厅等进行敲诈勒索,案值达5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卫民于两年之内,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符合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征,应认定其为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的重要成员,被告人杨天育参与了恶势力组织犯罪,依法均应从重处罚。同时二被告人均系累犯,故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严卫民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对被告人杨天育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被告人严卫民违法所得5000元、被告人杨天育违法所得1000元依法追缴后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同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还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李峰峰、曹浪、李世红、惠甜甜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高战荣恶势力犯罪案件,城固县法院对宋斌、黄峰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公开宣判。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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