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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7月1日起西安将停止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核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思存 2019-06-28 14:14:01
[摘要]6月2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从下月起全面停止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审核,同时开展共有产权房购房资格审核。

  6月2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从下月起全面停止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审核,同时开展共有产权房购房资格审核。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可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通知明确,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我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沣东新城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自主选择购买存量限价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

  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实行轮候与摇号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购房资格批准时间顺序,建立保障家庭轮候库并向社会公开。轮候家庭按照轮候顺序自主报名参加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签订购房合同后,退出轮候库。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可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工作。

  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平稳过渡。街办、社区及人才交流中心等受理窗口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停止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受理,并将已受理的申请家庭信息及时录入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 华商报记者陈思存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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