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自己的侥幸付出了代价。
7月30日凌晨0时许,西安交警经开大队文景路中队民警在文景路和凤城一路十字夜查时,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黑色铃木牌摩托自南向北开过来,有酒驾嫌疑,交警随即对其进行了拦截。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后发现,男子血醇浓度高达193.2mg/100ml,比醉驾值80mg/100ml的两倍还要多。
经过询问,男子李某,26岁,渭南人,无驾照,在城北一驾校做招聘工作,当晚,在单位喝酒后,驾驶别人的摩托车外出,随后被交警拦截。
7月31日,李某的血检结果显示为164.9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对于一般的醉驾,我们的处罚是吊销驾照且五年内不得申请,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李某的情况比较特殊。”文景路中队副队长吴敬龙说,李某是无照驾驶摩托车且醉驾,这不仅是经开大队的第一例,也是全市查获的第一例。
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已被经开警方刑拘。
吴敬龙提醒说,驾驶摩托车也应该有驾照、行驶证和保险,且不能有违法行为。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实习生 张梦婷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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