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记者从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因涉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西安浩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浩华北郡项目被处罚34万。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整顿、规范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现将该局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西安浩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浩华北郡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被处罚34万。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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