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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开展涉企收费及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检查 这五类都包含在内

滚动新闻 作者:李婧 2019-08-23 18:53:36
[摘要]从8月起在全省范围开展涉企收费及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检查。此次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小微企业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垄断企业收费情况,以及其他反映比较突出的收费问题。

  8月22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决定从8月起在全省范围开展涉企收费及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检查。此次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小微企业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垄断企业收费情况,以及其他反映比较突出的收费问题。

  涉企收费是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将重点查处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推迟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自行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等;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审批部门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等;小微企业收费优惠减免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垄断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

  其中关于垄断企业收费中规定。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规定,严禁供电、 供热、供气、供水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 等费用,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水电气价格、运输价格等各项收费优 惠政策。重点查处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收取电费、水费、天然气费、供暖费, 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

  药品零售、汽车消费、教育包括在内

  此外,还将对五类反映突出的收费问题纳入检查范围:

  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重点查处未按规定公示行业协会会 费和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行业协会借行政资源影响力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强制企业入会并收费;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

  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处转供电主体不按规定退还多收电费,不执行政府定价,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未将国家降低电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至最终用户等收费行为。

  商业银行收费情况。重点查处商业银行利用贷款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将商业银行自身应承担的 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等行为。

  电子政务平台有关收费。重点查处各级 行政机关、代行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利用 电子政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以各种形式参与电子 认证服务经营或收取费用,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 或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行为。

  药品流通零售、汽车消费、电商、教育等领域的收费。加强对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零售过程中出现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汽车销售、维修行业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着力查处网络交易时虚构原价、低标高结、标价外加价等行为,规范网络购物价格秩序。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收费政策、不执行公示制度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将全面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等多渠道对涉企收费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反映的收费问题有疑必答、有错必纠。在检查中,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侵害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从严查处。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源: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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