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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陕西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新规 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提前对话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8-25 18:31:50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陈思存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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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也有回应:

  电梯费和公摊纳入物业服务费

  针对9月1日起即将实行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解读称不收电梯费和公摊的说法,西安市房屋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解读对政策理解有误。

  他介绍,《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物业服务费”的定义已经很明晰,“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房屋、配套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秩序维护以及安全防范等具有公共性和普遍性的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以前收费标准是:物业收费+电梯费+公摊+其他等,现在是把所有收费合在一起了。

  特别是《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

  不是所有小区都要求9月1起实行

  座谈会现场,很多小区业委会主任和小区物业公司询问是不是9月1日起所有小区都实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西安市房屋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从西安市价格主管部门获悉,那些还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的,应该还是执行原先政策,除此之外的其他小区,根据小区自身情况,实行新政策。

  对于《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他表示,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工作由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综合考虑小区容量、场地设施、企业成本、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定期调整并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通过合同约定。有关细则相关部门还在制定之中,等待官方宣布。

  >>>他山之石

  换位思考物业就能赢得业主信任

  谈及如何与小区业委会、业主配合的经验,西安顺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坦言,该公司目前服务的多个小区都成立了业委会,物业与业委会、业主相处都很融洽,最主要的原因是,几方都能换位思考赢得彼此尊重。物业企业的目的是通过自己的辛苦工作而赢得业主、住户满意,从而促进企业发展,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共同目标就是通过双方的努力让小区业主、住户安居、舒心、满意,这是双方最大共同点,是双方工作的目的。

  他介绍,小区物业公司不是收费维持小区正常运转那么简单,住宅小区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牵扯着方方面面,物业公司应主动、经常和驻地街办、社区、派出所、消防等部门保持联系,使相关部门对住宅区的情况十分了解、掌握,为社会稳定和谐尽到责任。

  在谈及与小区业委会的配合上,他介绍,在小区做物业服务工作,双方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达成和谐共赢的局面,这才是物业服务工作的根本目标。当然,双方在小区服务工作上有分歧、有不同看法很正常,要及时沟通、及时协商、及时解决,不积攒矛盾,携手为小区业主服务。

  定期召开双方沟通协调会

  缤纷南郡小区业委会主任张建强介绍,该小区目前各项工作开展比较顺利,在学习成长方面,聘请经验丰富的特别顾问,对业委会的工作加以指导;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聘请律师事务所,使业委会的运行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财务管理方面,建立业委会专用账目,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账目登记整理工作;本着业委会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小区事务,事前公示,事中记录,事后存档;对于物业,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为业委会与物业的协调沟通日。

  据悉,和缤纷南郡小区一样,目前已经成立业委会浐灞半岛A10A15小区、西岸国际花园(北苑)小区、绿地世纪城A区、枫林绿洲小区等均已和所在小区物业达成日常事务的沟通机制。

  西安市人大代表:

  “连环问题”中找到解决方案

  在8月22日的座谈会上,针对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出现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的问题,西安市人大代表、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张兴无分享了自己调解案例的经验。

  他介绍了一个小区多户业主和物业公司因交缴纳物业费及退装押金纠纷案例,小区住户家中墙面出现漏水,要求物业作出处理。物业上门看后则认为这一块应该属于开发商,建议业主找开发商修缮,业主认为其不作为,于是两年时间里拒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又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拒绝退还装修押金,双方之间矛盾越积越深。

  张兴无表示,双方矛盾是从墙面漏水开始,作为第三方他介入调解之后,要求开发商派人到场对漏水地方进行鉴定,界定漏水责任,后开发商给予业主墙面漏水维修补偿。当这个疙瘩解开之后,对业主和物业双方从换位思考方面进行劝导,业主主动提出用装修押金补交物业费,物业也提出因自己工作不到位,给予业主一定减免。其他未交物业费的业主,看到此调解之后,也主动补交了物业费。一场持续两年多的小区物业欠费及退装押金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西安市房屋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全市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西安市房屋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西安市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精神,该局已经对全市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该工作人员表示,调研期间分别到曲江新区、高新区进行调研、座谈,听取了区级住建局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社区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场察看了金地湖城大境、枫林绿洲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及业主大会建设情况。通过深入调研,客观真实地的掌握了我市物业管理的现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总结了工作中的症结难点,有的放矢的研究解决方案,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实在在的为群众营造更加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提供更加周到、人性化的物业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谋发展,全面提升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相关链接

  华商报2年时间对接小区52家 其中13家成立业委会

  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对比新旧《条例》可以看出,新《条例》为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为了破解业委会成立难题,从2016年12月27日起,华商报连续召开公益律师座谈会、筹备业委会经验交流会、律师o小区对接会等3场会议,破解业委会成立难题。最终为西安具有代表性的36个小区一对一对接公益律师,并持续关注进展。

  今年3月,华商报再次邀请专业律师、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主任等,就《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业委会成立等问题对业主进行宣讲,宝鸡、铜川、渭南等小区业主也前来学习、培训。

  截至目前,华商报对接小区52家,其中已经备案成立的业委会有13家,其中西安市11家,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渭电小区业委会、铜川山水雅庭小区业委会都是参加今年3月培训会之后成立的。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实习生 张梦婷 赵雪 黄山 采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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