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群人,在网络上组建了一个“英雄联盟杀手”的群,这里是他们的江湖,这里的人好像都是“英雄”。李某在此群中认识了一个名叫“那天的那天”的男子,两人和此人的聊天中得知,在河南有人想雇凶打人,事成之后给予3万元的报酬,“那天的那天”还很快将照片发给了李某。
很快李某又在群中认识了QQ网名为“保证你不后悔”的田姓男子,俩人“一见如故”,相互吹嘘打人伤害的故事。没过几日,田某竟然从山东特地跑来与李某见面,李某就将其受雇打人的事告诉了田某,他们二人“一拍即合”,决定先去河南看看。
而田、李二人并不是要真的帮助雇主殴打他人,只是想借机骗取雇主的预付定金。见到雇主后,雇主开车将他们带到工地指认要打的人,后李某称其需要5000元的生活费,雇主随即下车取了钱给他,就这样他们拿着轻轻松松到手的5000元,返回西安后,李某将这笔钱分给田某1000元,其余4000元钱留给自己,两人而后将所得赃款各自挥霍。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田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近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向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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