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突击展开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当日凌晨1时许,缉查民警在南关东街路段发现一男子驾驶某送水公司三轮摩托车慢悠悠的行驶着,按照平常民警知道类似三轮摩托车都是证件齐全不会检查,但一个民警无意间说一句引起了缉查民警的重视:“平时一下班就不给送水了,为什么今天这么晚还在送水?”说者无意,听者上了心。此组负责人立即调转车头对该三轮摩托车进行拦截检查。当酒检棒放在该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嘴边时,立即“曝红”,该男子涉嫌酒后驾驶被调查。
据了解,该男子叫李某,是某送水公司员工,昨晚老板为了体贴员工,特意在下班宴请员工吃饭,席间你来我往划拳行令、推杯换盏,一时高兴喝到凌晨,酒足饭饱后,自行解决回家,没人注意到大家都驾驶着机动车。得知此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将此消息传到各组。让办案民警感到惊讶的是不到十分钟就有了消息:在北大街查获一辆送水三轮摩托车涉嫌酒后驾驶;在河东又查获一辆送水三轮摩托车涉嫌酒后驾驶……”
经抽取血样送检,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5.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当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9.98mg/100ml,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9.70mg/100ml,两人属于饮酒驾驶,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值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通讯员 崔春月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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