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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套路调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冒充医生劝投保人退保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思存 2019-10-29 17:07:57
[摘要]高先生称,在病愈之后他去该公司讨要说法时,发现当日去其家中探病的“白大褂”竟是该公司的一名业务主管。

  华商报近日持续关注保险合同重疾险理赔难一事,随着线索征集,一大批五花八门的拒赔理由浮出水面,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冒充医生劝投保人退保,也有保险公司以支架放少了为由拒赔。

  “没有想到这么不讲理!”72岁崔女士是西安退休职工,2000年与单位同事一起买了保险,系某保险公司终身保险,每年交2250元,交20年。2014年得心脏病,做了支架手术。去年和前年心脏不舒服,每年住院四五次,经过医院提示才想起来保险。于是去这家保险公司咨询,该保险公司让本人带着医院手续来处理,但很快就被拒赔,保险公司称支架要放三个以上才能赔,而她只放了两个。

  崔女士称,她回家仔细把保险合同及其副本细细看了一遍,但根本就找不到放三个支架才理赔的条款。

  宝鸡市退休工人高先生也感觉委屈,今年他已73岁,在某保险公司交20年保费,老两口一起一共交了4万元。今年得脑梗、冠心病等病去理赔时被拒赔,当提出既然理赔不了要求把本金退了,结果被告知他买的是终身险,现在要退钱只能算退保,要扣除一大部分费用,领全额本金需等人死亡后才可以。

  66岁高先生则碰到了更离奇事情,据其称,2002年,架不住一保险公司业务员游说,购买了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一年1400元。2018年他突发心肌梗死,经医院多日抢救才缓了过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时,这家公司派了一名“白大褂”到家中询问病情以及病史。该公司最后以他多年前曾患病为由拒赔,要想拿回以前所交保险金,必须终止合同。

  高先生称,在病愈之后他去该公司讨要说法时,发现当日去其家中探病的“白大褂”竟是该公司的一名业务主管。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表示,《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你遭遇过哪些保险陷阱?你是否有过保险拒赔的经历?你在处理理赔难过程中,是否遭到了行业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刁难、推诿、扯皮甚至“拉偏架”……华商报继续征集保险维权案例,也欢迎对此有研究的专业人士、公益律师参与进来,共同推进保险行业更加规范和健康发展。

  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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