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陕西遗产继承案例中三分之二没遗嘱 有遗嘱的三成效力未定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9-12-04 07:26:37
[摘要]近日,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莹及见习生董安琪(西南政法大学在读),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陕西省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460份继承案件判决进行数据整理和归纳,推出2018年陕西省继承判决数据分析报告。

  房产和现金是最主要的争议财产

6.jpg7.jpg

  判决涉及次数最多的是房产和现金,分别出现226次、128次,现金主要为拆迁补偿款、养老保险金等。车辆出现14次,股票账户、基金、股份、保险金各出现2次、4次、8次、9次,土地使用权4次。而游戏装备、电子货币、支付宝等没有出现。房产是出现频率最高的遗产形式。在部分判决中并未对房产予以分割,因而会出现同一房产同时归属于多个继承人的情形。其中房产归属于配偶的情形有62次,归属于父母的15次,归属于婚生子女的160次,在法律上这三者都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此外,还有小比例的归属于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兄弟姐妹等。

  继承人要承担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被继承人债务数额情况

  110份判决里公开债务具体数额的判决有92份,其中55份判决债务数额在10万以下 占总数的近6成

  6份判决债务数额在100万以上 占总数的6.5%

  在110份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判决中,只有19份判决认定继承人无需承担被继承人债务。在这19份判决中,或是原告债权人举证不足,或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是超过诉讼时效,否则继承人都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能逃脱。110份判决里,公开债务具体数额的判决有92份。债务数额大多集中在10万以下的小额债务,过百万的大额债务数量较少。张莹分析,其原因可能在于对于大额债务,债权人往往设有担保,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会先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提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之诉的可能性较小。

  110份判决中,只在2份判决中被继承人购买了保险,占总数的1.8%,在这两份判决中被继承人仍然需要承担债务。“很明显,保险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缺乏合理的规划保险并不能完美实现被继承人的心愿,其遗产依然不能逃脱清偿债务的命运。”张莹认为,只有做好合理的保单结构设计,完善家族财富传承规划,才不会在百年之后为后代留下巨额财富的同时也留下数不尽的债务。

  此外,张莹对旨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遗赠扶养协议和《民法总则》新规定的意定监护也进行了分析。

  由谁来承担债务

  有91份判决中认定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限度内清偿债务,同一案件中可能由几名继承人共同承担债务。其中在70份判决中配偶承担了债务 占总数的76.9%

  在24份判决中父母承担了债务 占26.3%

  在72份判决中婚生子女承担了债务 占总数的79.1%

  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其他人(儿媳、女婿等)分别为1份、1份、3份

  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一项制度。被继承人可以与抚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扶养人承担对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并且被继承人既可与个人,也可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协议。该制度保障了对老人承担较多扶养义务的个人或组织享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鼓励个人与组织关爱与扶养孤寡老人。

  而意定监护是规定于《民法总则》的新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个人或组织经过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当事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能力时,由其指定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该制度的优势在于,当事人可以在尚能表达自己真实意思时指定自己的监护人,避免将来法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损害被监护人的权利,意定监护更加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创新制度。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本版制图 张永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强鑫

相关热词搜索: 遗产继承 遗嘱 纠纷

上一篇:西安大四学生把一万元奖学金捐给贫困中学生 感动学校老师 下一篇:体彩大乐透西安再出千万头奖 彩民得知中奖后惊呆计划先还债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