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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包庇等罪 2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昨日受审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12-08 06:45:59 编辑:胡泽鹏 作者:宁军 赵彬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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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保部”配备电警棍和催泪瓦斯

  若伤人公司出面解决

  2012年,曹某辉辞去公职,2013年正式成为陕西宏辉实业有限公司和蓝田县宏辉购物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曹某辉为谋取更大利益,曹某辉有意加强安保力量,尤其是在2016年3月30日曹某辉与兀某、王某等人因琐事发生冲突致曹某辉受伤后,即连夜通过杨某与北京盛鼎护卫公司联系雇佣保镖。同年4月,被告人张某英、刘某、何某、万某成、吴某飞受雇到达蓝田,充当曹某辉的保镖。曹某辉还要求这5人介绍有散打、搏击技能的同乡、朋友前来,后又陆续招募了被告人代某乐等十余人。在宏辉公司已有保安、防损科的情况下,曹某辉于同年6月以公司“安保部”的名义将上述人员编入安保部,任命张某英为“安保部”队长,刘某为副队长。曹某辉给“安保部”成员开出远高于宏辉公司一般员工的薪酬,平时安排安保部成员进行体能、搏击训练,并定期考核,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同时还给“安保部”配备了电警棍、催泪瓦斯等警用器材。

  曹某辉要求“安保部”成员遵守其制定的纪律、服从其发布的命令,要求成员“对违反公司规定、危害公司利益、威胁公司工作人员安全滋事行为,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消除”,并承诺如果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律由公司出面解决。“安保部”成员在曹某辉的这种授意下,在宏辉XY购物广场一带,针对所谓不服从其管理的商户和群众实施了一系列强迫交易、借故生非、肆意殴打、欺压百姓,并对抗公安机关调查的违法犯罪行为。曹某辉对于其成员中所谓积极维护公司利益、敢打敢冲的成员予以“表彰和奖励”,事后还安排人员以公司名义对被害人赔偿,对被害人举报进行施压,授意“安保部”成员在公安机关调查时做虚假陈述等手段,将实施的多起违法犯罪行为化解,使之没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安保部”成员在曹某辉授意、鼓励、包庇、纵容的情况下,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屡生事端,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一个在当地有恶劣影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起诉书显示,指控的罪名包括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包庇罪。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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