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意“该收拾就收拾”
安排多人到派出所做虚假陈述
2016年7月20日晚8时,杨某、朱某与朋友周某、侯某前往宏辉XY商场金石KTV,在乘坐直梯途中因电梯故障被困。期间,侯某用脚踢电梯门。到KTV后,杨某、朱某先行离开,在商场停车场入口被张某涛拦住询问踢电梯门一事并发生争执,张某涛以有人闹事为由叫来“安保部”多名成员。向曹某辉汇报后,曹授意“该收拾就收拾”。在停车场,双方发生厮打,多人对杨某拳打脚踢致其倒地,万某成将朱某抱摔在地并骑在身上,袁某波手持甩棍顶住朱某头部。经鉴定,杨某为轻微伤。案发后,宏辉公司赔偿杨某3.5万元。
次日,曹某辉到“安保部”员工宿舍了解情况后,安排多名被告人前往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做虚假陈述,称杨某、朱某主动惹事,最终公安机关以治安处罚结案。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了两起寻衅滋事案及五起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