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强迫珠宝店搬离
发生冲突围殴致人伤残
2015年7月30日,宏辉公司与张某签订租赁合同,将宏辉XY商场一楼入口临街铺位租给张某开设珠宝店,合同届满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2018年8月8日,该公司在与张某合同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签订合同,擅自将租给张某的铺位出租给他人用于开手机体验店。随后,曹某辉、穆某以调整商场规划为由,单方面要求张某夫妇将珠宝店搬到商场后部,张某夫妇拒不同意。
9月3日,穆某遵照曹某授意,安排“安保部”多人对珠宝店封店。张某的丈夫李某与店内员工撕扯封条,曹某辉在电话中指示穆某将店内员工清离。李某与“安保部”成员发生冲突,致郑某左侧后腰部划伤,郑某与多人当即对李某进行围殴,致李某头面部多处受伤,双眼钝挫伤,左侧六处肋骨骨折。之后,穆某安排成员将李某抬离,在一楼警务室,刘某、杜某对李某再次殴打,后刘某指使他人用塑料扎带将李某双手捆绑实施非法拘禁。张某虎到场后又对珠宝店领班进行殴打。珠宝店员工报警后,民警到场处置,将李某解除拘禁后拨打120送医。经鉴定,李某全身多处骨折,属轻伤一级,伤残十级。
同年9月25日晚,穆某再次组织人员将珠宝店柜台搬离,清空后交给他人开设手机体验店,珠宝店被迫终止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