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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区业主要求明示供暖账目 物业称账目“被水泡了”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任婷 2019-12-19 07:32:58
[摘要]今年11月11日,物业贴出通知,要涨到6.96元每平方米每个月。12月17日,华商报记者来到长延堡街办党政办,具体参与协调此事的工作人员称确实协调过,其他的不愿多说。

  12月17日,西安长延居小区业主代表反映,小区一直是自备锅炉供暖,按照6.47元每平方米每个月收费,今年11月11日,物业贴出通知,要涨到6.96元每平方米每个月。

  对不交暖气费的业主物业最多只卖50元的电

  业主代表说:“物业说因为天然气涨价,但这个6.96元是咋算出来,我们不知道,不同意的业主都有签字,超过三分之二了。”

  12月17日,华商报记者来到长延居小区,根据业主代表提供的资料,看到11月11日物业贴出的通知中说:综合考虑今年天然气价格上涨和锅炉改造费用分摊等因素,今年供暖费用核算结果为6.96元每个月每平方米。11月19日,6名业主代表、物业、长延堡街办三方开了供暖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中写道:会议最终在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调下,业主代表与安顺物业达成如下意见:由业主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今冬供暖价格进行核算,费用由安顺物业公司承担。核算期间,安顺物业需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数据、票据,不得无故推脱、推诿延长核算周期。会议纪要上有三方相关人员的签字。

  据业主代表说,物业不提供相关票据,说账目“被水泡了”,后又请街办协调,街办建议采取折中的办法,按照6.71元收取,但业主代表并未同意,“并不是不愿意交暖气费,而是觉得物业要公示账目,我们不想交不合理的费用。”

  业主代表说,小区2011年交房,共4栋楼,1500多户,不交暖气费物业就限制电,“最多只给卖50元,有时候只卖10元的电,有的业主没办法只好把暖气费交了。”

  律师:根据物权法 物业无权限电限水

  12月17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物业经理刘先生说,1号楼地下室确实遭过水灾,物业的账目都曾在那里封存。当记者要求看“被水泡过的账目”时,刘先生说,自己是2019年元月才接管物业,不知情。

  对于供暖价格,刘先生说,今年天然气涨价,供暖设备也要升级,成本增加,费用是经过多次核算算出来的,目前听从街办的建议在执行。还有500多户没有交暖气费,对没有交暖气费的业主,12月10日关了阀门,11月15日至12月10日之间,供暖已经花了不少钱。对于之前按照6.96元交费的业主,物业根据差价正在办理退费。

  对于限电一事,刘先生说,前期协议中写道业主不交相关费用可以采取这样的措施。同时提供了协议,但记者看到协议中只是写道按时预交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此外,业主代表也提供了前期协议,二者内容并不完全一致。

  12月17日,华商报记者来到长延堡街办党政办,具体参与协调此事的工作人员称确实协调过,其他的不愿多说。

  陕西赢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新说,对于自备锅炉供暖费涨价一事,一般都是业委会与物业协商,建议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物业限电一事,根据物权法,供电供水合同系业主与相关供应单位达成,因此物业作为合同外第三方没有权利限电限水。 华商报记者 任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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