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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3男孩殴打同学致其额骨骨折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9-12-27 16:00:04
[摘要]近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会。承办检察官向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告了不起诉决定,并对其作了训诫教育。

  近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会。承办检察官向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告了不起诉决定,并对其作了训诫教育。

  2019年5月,在校生马某因琐事与同学赵某发生口角,当日放学离校时,马某见到来接他的两名朋友,便又把赵某叫住,希望赵某某就当天的争吵向自己道歉。赵某拒绝后,马某某和朋友临时起意,对赵某共同实施了殴打,造成赵某额骨左侧凹陷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鉴于马某等3人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过,且积极赔偿被害人赵某的损失并得到赵某的谅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

  经承办检察官在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及就读学校走访调查,3名犯罪嫌疑人虽已触犯了刑法,但系初犯未造成严重后果,均无犯罪前科并有认罪悔罪的表现,其家长也承诺加强管束和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认为应给予其重新步入正轨、完成学业贡献社会的机会。经过依法听取侦查机关、被害人等多方面的意见后,长安区检察院依法对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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