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培训活动,是对3年来小区业委会成功经验、失败教训的梳理,也是对业委会成立过程中共性问题的剖析。
昨日上午11时许,西安市鄠邑区的陈先生就和小区业主代表早早到场,想面对面请教公益律师和其他小区。
来自杨凌示范区的张先生面对小区业委会成立过程受阻,希望其他已经成立小区业委会的支支招。
昨日下午1时许,有100多个小区200多位业主到场参加专家培训,因为现场座位有限,很多后来的业主是站着听完培训,但丝毫不影响业主参加培训的热情。
公益律师·朱小军
业主身份如何确认?
针对那些准备成立或已成立筹备组的小区,在后期召开业主大会时如何确认业主身份的问题,公益律师、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小军建议,根据《物权法》等规定,确定业主权属最直接的办法是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名字,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名字就是业主。同样,那些还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业主,以商品房网签备案上的名字为准。
朱小军介绍,《西安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指导规则》中明确,筹备组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任职。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代表还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有侵犯本建筑区划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得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破坏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等不当使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