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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彩虹新家园小区引进新物业 老物业砖封业委会办公室

咸阳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0-01-12 07:00:43
[摘要]因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重新选择了一家物业服务公司,但老物业公司以业委会不合法为由拒绝退出,并于1月7日突然将小区业委会办公室的门用砖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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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重新选择了一家物业服务公司,但老物业公司以业委会不合法为由拒绝退出,并于1月7日突然将小区业委会办公室的门用砖封住。几个月来,咸阳市彩虹新家园小区同时有两家物业公司“服务”,但业主感觉很糟心。

  对此,当地街道办回应,该小区业委会换届完全合规合法,此前曾多次协调,甚至找过上级部门,但老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退出,他们也非常无奈,建议业委会走司法程序处理。

  >>现状

  小区引进新物业 老物业公司未退出

  “我们小区出了个奇葩事,物业公司竟然深夜拉来一车砖,把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的门给封了!”1月8日上午,咸阳彩虹新家园小区业主刘先生向二三里资讯反映,从去年开始,小区进驻了新物业公司,老物业公司也未退出,不知该给谁交停车费,业主索性选择不交,不料老物业公司三天两头将业主的车轮子锁住,并拒绝未交费的车辆出入。

  刘先生说,老物业公司张贴告示认为业主委员会系非法成立,直到1月7日晚上发生封门事件。

  1月8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彩虹新家园小区看到,一间不起眼的门房外竖着围挡,上面写着“施工现场,禁止入内”,落款为彩虹物业,围挡内近2米高的砖墙将门房大门彻底封住。

  “我们拒交停车费,是因为不知该给谁交?没理清这个问题,老物业公司凭什么拦车、锁车,阻止业主的车出入。”刘先生称,此事已发生多次,民警也处理过多次,“现在竟然把业委会办公室用砖封住,简直是闹剧。”

  >>焦点

  换届期间原业委会与老物业续约

  新业委会质疑合同无效

  一个小区咋会有两家物业公司在“服务”?记者了解到,彩虹新家园小区是一个老小区,此前物业服务一直由咸阳彩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物业)负责。2007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2018年8月,业委会到了换届时间,却因各种原因直到2019年5月底才完成换届。由于小区此前有上涨物业费、停车费等问题,引发不少业主不满。新一届业委会经过招投标,于2019年11月引进了陕西芳成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成物业)。

  而这时业委会却发现,原本已服务期满的彩虹物业于2018年12月与原业委会签订了两年物业服务合同。

  “双方签合同时,上一届业委会早已到了换届时间,因此我们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该小区现任业委会主任段先生称,2019年10月26日,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经过业主表决,不同意履行原业委会与彩虹物业签订的合同,同时确定芳成物业为新物业公司,新的物业合同已在街道办和住建局备案。随后,段先生出示了业委会换届、业主大会表决等备案手续和资料。

  提起业委会办公室突然遭遇彩虹物业封门一事,段先生无奈地表示,从本届业委会成立开始,彩虹物业拒不承认,甚至鼓动部分业主阻挠业委会办公,“我们不存在暗箱操作,完全经得起调查。如果质疑业委会违规,业主可以按流程启动罢免程序。”

  >>尴尬

  老物业不撤场

  新物业保安寒风中站岗

  记者看到,该小区大门内侧的公示栏内,张贴有《告彩虹物业小区业主书》《严重警告非法业委会以下行为》《正告段某某非法业委会》等多张告示,内容基本为指责本届业委会系非法成立,落款均为彩虹物业。

  在小区大门外记者看到,由于彩虹物业并未撤场,大门口及停车收费室均为彩虹物业公司值班,芳成物业的保安只好站在大门外的路沿上执勤。

  “老物业公司在这个小区服务了很多年,我们知道进驻难,但没想到这么难。”芳成物业负责人刘女士告诉记者,2019年11月1日,他们与彩虹新家园业委会签订合同后进场服务,打扫卫生,“但原物业公司拒绝办交接,到现在我们也无法正常办公,此前放在小区的垃圾箱也不翼而飞。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我们的保安只能站在门外,并未进入门卫室,小区的物业费、停车费等也无法正常收取。”

  随后,记者来到彩虹物业办公室,说明来由后,工作人员称相关领导均没在,并拒绝提供联系方式。

  >>街道办

  业委会换届流程合法 多次调解无效

  1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所属的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街道办,负责该小区物业工作的街道办纪工委董姓书记告诉记者,2019年5月底,在咸阳市住建局、街道办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并选出了新一届业委会。换届期间,街道办曾协助做了大量努力,业委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表》等相关手续齐备,合规合法。

  但在新老物业交接过程中,老物业公司不承认新一届业委会,拒绝新物业公司入驻,他们曾多次把几方叫到一起协商,也曾向上级部门反映,但后来老物业公司仍不配合,“目前只能建议业委会走司法程序解决,我们也会继续协调此事。”董书记说。

  对此,段先生颇为无奈,自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彩虹物业并未移交小区之前的公共收益,“缺乏维权资金是最关键的问题。”目前,段先生已计划向咸阳市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电话反映此事。

  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该事件仍无最新进展。 华商报记者 王斌 王英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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