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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取消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排期的庭审等诉讼活动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0-01-29 14:57:28
[摘要]按照省法院通知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未央区法院特对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有关事项发出通告。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月29日发布通告称,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公共场所,未央法院机关和五个基层人民法庭每天平均人流量达2000余人次,量大密集,疫情防控责任重大。按照省法院通知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未央区法院特对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有关事项发出通告。

  一、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该院决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接待等诉讼活动。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至2月3日,其他庭审和诉讼活动等相关事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一级响应防控期间,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是否通过微信、QQ等移动通讯网络平台、是否延期审理、如何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进行沟通。

  如确定通过移动通讯网络平台进行审理的,请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予以配合,及时认证身份进入平台参与诉讼活动。

  三、疫情一级响应防控期间,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可选择网上预约立案、微信立案等渠道行使诉讼权利,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减少外出,降低风险。

  确需现场立案的,可就近选择法院申请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办理。如因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该院立案庭,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

  四、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身在湖北以及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具体承办部门申请延期审理。

  五、执行案件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将继续加大网络查控力度,线下查控业务将优先委托办理,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以及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在此期间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将在事后依法予以追究。

  六、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区域以及基层人民法庭系公共司法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相关检查。体温异常的,务必请先行就诊。

  七、如需联系法官,请优先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及其他网上方式进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法院,请按照法官的安排到指定的调解室办理相关诉讼业务。申请再审、查阅档案、退费等事宜,在不超期的前提下,建议延后办理。

  八、除法定不公开审理的外,庭审原则上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旁听人员尽量选择网上旁听。

  九、疫情一级响应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群众谅解和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配合。

  广大群众如有诉讼服务需求,均可通过拨打诉讼服务中心电话查询相关部门应急值守电话进行咨询。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29—88010066

  邮政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2331号

  邮政编码:710024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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