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西安中院:1月31日至2月1日诉讼活动全部延期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0-01-30 12:48:25
[摘要]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2月1日的庭审、调解、听证及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30日发布通告,在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活动。

  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2月1日的庭审、调解、听证及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申请立案的,建议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立案,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该院立案一庭,尽量减少出行。

  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因治疗、隔离、或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参加庭审的,可根据法律规定,联系办案法官申请延期审理,对于因患病治疗未能及时申请延期的,法院将根据情况予以妥善处理。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西安中院 诉讼 取消

上一篇:陕西医生喊话老公:你在前线战“疫” 我来守护家 下一篇:孕妇先兆流产被堵在高速上 曲江大队民警步行一公里引导车辆提前出站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