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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铺引发的悲剧故事:一名女子生命最后的维权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20-03-15 07:19:25
[摘要]得知自己身患癌症后,吴女士希望拿到购买商铺经营权的全额退款,经过近半年协商,出租方同意分三次退款,但她却再也等不到这天了。

  为了孩子

  她购买了一家商铺20年经营权

  吴女士祖籍重庆,在西安读完大学后便留在西安,在这里工作、成家。

  2005年,因种种原因,吴女士与丈夫离婚,孩子由前夫抚养,她离开西安在上海找了一份教学工作。定居上海后,吴女士经常会回西安看望孩子,孩子当时在城东纺织城附近上学,她到西安一般会在纺织城附近住几天。

  2014年8月,回西安看望孩子之余,吴女士闲逛时看到东泰轻工业品批发商城出让商铺经营权的广告。当时出租方(陕西东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返租、回购,吴女士便决定承租一间商铺的20年经营权,但她的钱不够付商铺的租金。

  吴女士的朋友程先生说:“她当时在上海的收入并不高,没太多积蓄,所以就找我借钱。我手头也比较紧张,没能力借给她,后来听说她向上海的一位朋友借了钱。当时我就觉得拿不到商铺产权,租方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可她想给孩子留点东西,就坚持购买了那间商铺的经营权。”

  吴女士的母亲表示,女儿“买房子”家里人都不知道,“她也没有钱,‘买房子’的钱都是借的,有的到现在都没还清。不过我也理解她想给孩子留些东西的想法”。

  吴女士与出租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权出让合同”显示,吴女士以23.3万元购买了东泰轻工业品批发商城3层一间商铺20年(2014年至2034年)经营权。另外,双方还签订了“商铺经营权回购协议”,约定商铺经营三年后东泰商业运营公司回购该商铺,回购金额为商铺出让价的125%。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商铺经营权回购协议”中还提到商铺返租的问题,年租金为11650元。

  突患癌症

  她希望能够退款用于治病

  吴女士生前曾告诉华商报记者,“出让合同”与“回购协议”签订后,除了第一年以外,她再也没有收到租金。“商铺经营权回购协议”是2014年年底签订的,三年后他们也不提回购,事情就一直拖了下来。

  吴女士原本想打官司要回本金和损失金额,但考虑到自己身在异地,以及打官司的成本,便一次次相信出租方东泰公司的说法,希望有一天东泰公司会执行约定。

  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3月,吴女士被查出患有癌症,这对吴女士和家人无疑是一个巨大打击,高额的治疗费对她而言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当时吴女士的母亲已经到上海和她一起生活,一家人倾尽全力为吴女士治病希望她能好起来,但吴女士的病情日渐严重,家里人几乎向所有的亲戚朋友借了钱,负债越来越多。

  吴女士的母亲说,女儿一天的治疗费用就是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最后真的是借不到钱了。

  急于用钱的吴女士希望东泰公司能回购商铺。2019年夏天,她通过朋友程先生找到东泰公司并转告了她的现状。

  负责协调此事的程先生说,东泰公司提出回购商铺要先收回“商铺回购协议”,然后再走程序。于是,他从吴女士那要来“商铺回购协议”交给东泰公司,谁知之后一等就是几个月没动静。他曾多次到东泰公司协调,但一直没得到个准确说法。

  出租方承诺

  三次退款,但第二次未兑现

  经过多次协商,2019年9月,东泰公司拿出一个分三次退款的方案。

  根据一份盖有东泰公司公章的“退铺约定”显示,关于吴女士2014年8月16日投资的商铺退铺事宜,经公司与吴女士及其委托代理人协商,公司充分考虑吴女士身体情况和现实困难的前提下,约定吴女士投资商铺的23.3万元,公司将分三次退完。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78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78000元,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77000元,具体支付方式视当时情况协商确定。

  但当时吴女士病情加重,治疗花费巨大,她想一次性拿到全部退款及损失费(她自己核算为25万元)。2019年10月初,吴女士向华商报投诉。2019年10月16日,华商报A06版刊登《女子患癌急用钱欲退商铺遇难题》的新闻。

  当时,吴女士说,除了想一次性拿到退款外,由于对方有拖延的先例,她担心在“退铺约定”上签了字后对方不按时付款,而她的病情根本等不起。用她的原话就是“吃不下饭、喝不下水,不知道可以挺多久”。程先生去年10月去看望吴女士时,她因无法正常吃东西非常瘦弱,而且因为疼痛经常晚上睡不着觉。

  过了几天,吴女士再次联系华商报记者时表示,自己已经同意了东泰公司分三次付款的约定,并且收到了第一笔部分退款3万元。

  2020年3月14日,吴女士的母亲告诉记者:“当时我们太需要钱了,所以对方答应先给3万元,我们就答应了。”

  在去年10月底付款日前,吴女士再次联系华商报记者,当时她显得很焦虑,并表示无法长时间通话,向东泰公司催钱的事只能找朋友帮忙,2019年11月初收到了第一次退款剩下的4.8万元。

  到2019年12月底第二次退款期限时,吴女士再次联系记者,说无法联系到东泰公司相关人员,她朋友去找也没找到。

  无钱治疗

  从医院回家几天后人便没了

  今年2月13日,华商报记者从程先生处得知,吴女士已于今年2月9日去世,但东泰公司答应2019年年底的退款还没有支付,现在吴女士的母亲希望能把剩下的15万余元要回来,给吴女士买墓地、偿还债务。

  3月14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吴女士的母亲。刚一提退款的事情,吴女士的母亲就哭着说:“那个公司不讲理,说好了三次给钱又不兑现承诺,现在女儿去世了,要不是我一直生病,我就去西安找他们说理。”

  吴女士的母亲告诉记者,在患病之前,她(吴女士)几次到西安要求协商都没成功。癌症确诊后,因为治疗费太贵借了很多钱,原本对方答应退钱时还让一家人看到一丝希望,但拿到第一笔钱后就联系不上对方了。今年2月初,因实在无力支付住院治疗费用,只能出院回家。“在家才住了两三天,她(吴女士)就去世了。”

  吴女士的母亲说,吴女士生前在上海的工作只是临时的,收入一般,治病这一年他们不得不到处借钱。女儿去世后,骨灰还寄存在殡仪馆,她希望能要回那笔钱让女儿入土为安。

  出租方回复

  复工后会协商剩余款项问题

  3月11日,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纺渭路的东泰轻工业品批发商城。该商城占地面积较大,但除了临街少数商铺外,其余商铺并没有商户入住的迹象。

  3月1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给东泰公司一黄姓负责人打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给该负责人发短信告知对方吴女士已经去世,并询问“为什么没有按协议约定给吴女士退钱?”当日中午12时许,该负责人回复称,公司现在还没上班,预计要到月底才复工,上班后会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联系之前吴女士的委托人,协商剩余款项支付问题。

  之后,记者再次询问“去年12月底没有付款的原因”,对方未回复。华商报记者张成龙

  2019年9月,出租方拿出分三次退款的方案,第一次退款拖延,第二次退款迟迟未兑现

  2020年3月11日,出租方负责人短信回复称,复工后会积极协商退款问题。

  希望,这次能彻底解决问题,别再将悲痛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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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曾牵扯多起合同纠纷官司

  华商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吴女士购买商铺经营权的出租方“陕西东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现,从2017年起,该公司曾涉及多起合同纠纷官司以及执行案件。虽然这些东泰公司大多败诉,但很多无法执行。

  其中一件诉讼中,与吴女士情况类似的承租人起诉东泰公司。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东泰轻工业品批发商城商铺经营权(出让)合同》;东泰公司向其返还商铺经营权出让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其支付相关违约金。2017年12月,东泰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另外,2020年1月,该公司又有两笔执行标的分别11万和17万的执行案件。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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