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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最后的维权|罹患癌症后希望拿到商铺退款 直到去世也没能实现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20-03-14 19:51:23
[摘要]得知自己身患癌症后,吴女士希望立即能拿到全部购买商铺退款,经过近半年的协商,出租方同意分三次退款,但她已经等不到这天了。

  得知自己身患癌症后,吴女士希望立即能拿到全部购买商铺退款,经过近半年的协商,出租方同意分三次退款,但她已经等不到这天了。

  今年2月初,身患癌症的吴女士因无力承担相关费用,无奈只能出院回家治疗,在家里才住了几天时间便病情加剧,还没来得及送到医院就已经去世,而在她生前所担心的购房退款不能及时兑现的问题竟然真的发生了,直到她去世都没能拿到原本应于2019年12月底支付的第二次退款。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十几万真的付不起吗?这可是救命钱啊。”吴女士的朋友一直无法理解对方为什么不按约定退款。

  吴女士去世后,她的母亲希望对方能将剩余的款项退还,用以给吴女士购买墓地。

  为了孩子 她购买了一家商铺的20年经营权

  1975年出生的吴女士祖籍重庆,她在西安读完大学后便留在西安成家、工作。在西安的时候,她在一所学校任教,原本一家三口过着幸福的生活。

  2005年,因种种原因,吴女士与丈夫离婚,孩子前夫抚养,她离开西安到上海找了一份教学的工作。在上海定居后,吴女士经常回西安看望孩子,当时她的孩子在东郊纺织城附近上学。她回到西安后,一般就会在纺织城附近住几天。

  2014年8月,来西安看望孩子之余,吴女士在纺北路附近闲逛时,看到东泰轻工业品批发商城出让商铺经营权的广告,便过去进行了解。由于当时出租方(陕西东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返租、回购,吴女士便决定承租一条商铺的20年经营权,但当时她自己的钱并不够付一套商铺的租金。

  吴女士的朋友程先生说,当时她在上海的收入并不高,没有那么多钱付出让金,所以她就向我借钱,但当时我也比较紧张,没能力给她借钱,后来听说她向上海的一位朋友借了钱。其实当时我就觉得拿不到商铺产权,租方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可她想给孩子留点东西,就坚持购买了那间商铺的经营权。

  吴女士的母亲表示,她“买房子”家里人都不知道,她也没有钱,“买房子”的钱都是借的,有的到现在都没还清,不过我也理解她想给孩子留些东西的想法。

  根据吴女士与出租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权出让合同”显示,吴女士以23.3万元购买了东泰轻工业品批发商城3层一间商铺20年(2014年至2034年)的经营权。另外,双方还签订了“商铺经营权回购协议”,约定商铺经营三年后东泰商业运营公司回购该商铺,回购金额为商铺出让价的125%。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商铺经营权回购协议”中还提到商铺返租的问题,年租金为11650元。

  身患癌症 她希望能够退款用于治病

  吴女士生前曾告诉华商报记者,“出让合同”与“回购协议”签订后,除了第一年支付了以外,她再也没有收到租金。“商铺经营权回购协议”是2014年年底签订的,三年后他们也不提回购的事情,事情就一直拖了下来。

  原本吴女士想打官司要回本金和损失,但考虑到自己身在异地,以及打官司的成本,便一次次相信出租方东泰公司的托词,寄希望有一天东泰公司会执行约定。

  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3月,吴女士被确诊身患癌症,这无疑对吴女士以及她的家人是一个巨大的打击,高额的治疗费对于家境一般的她也是很大的负担。当时吴女士的母亲已到上海和她一起生活,一家人倾尽全家之力为吴女士治疗,希望病情有所好转,但吴女士的病情日渐严重,家里人几乎向所有的亲戚朋友借了钱,负债也越来越多,远远超出了他们承担的能力。

  吴女士的母亲说,她有时候要用药,一天的费用就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最后我们真是连借钱都借不到了,只靠一些亲戚、朋友的接济。

  这时,急于用钱吴女士希望东泰公司将商铺回购。2019年夏天,她通过朋友程先生找到东泰公司,并将她的现状转告给东泰公司。

  负责协调此事的程先生说,东泰公司提出回购商铺要先收回“商铺回购协议”,然后走程序,于是他就从吴女士那要来“商铺回购协议”交给东泰公司,但这一等就是几个月。他曾多次到东泰公司协调,但一直没有个准话。

  承诺分三次退款但第二次未兑现

  经过多次协商,去年9月,东泰公司拿出一个分三次退款的方案。根据一份盖有东泰公司公章的“退铺约定”显示,关于吴女士于2014年8月16日投资的商铺退铺事宜,经公司与吴女士及其委托代理人协商,公司充分考虑吴女士身体情况和现实困难的前提下,约定吴女士投资商铺的23.3万元,公司将分三次退完。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78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78000元、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77000元,具体支付方式双方视当时情况协商确定。

  但当时吴女士病情加重,治疗花费巨大,她想一次把全部退款以及损失都拿到(她自己核算为25万元)。于是,去年10月初,吴女士向华商报进行投诉。2019年10月16日,华商报A06版曾刊登《女子患癌急用钱 欲退商铺遇难题》的新闻。

  当时,吴女士说,除了想一次性拿到退款外,由于对方有一拖再拖的先例,她还担心在“退铺约定”上签了字后对方不按时付款,可她的病情根本等不起,用她的原话就是“当时她吃不下饭、喝不下水,不知道可以挺多久”。

  程先生说,去年10月他曾去看望吴女士,当时她因无法正常吃东西,身体非常瘦弱,而且因疼痛经常晚上睡不着觉。

  又过了几天之后,吴女士再次联系记者时,她表示已经同意东泰公司分三次付款的约定,并且她已经收到了第一笔部分退款3万元。

  2020年3月14日,吴女士的母亲说,当时我们太需要钱了,所以对方答应先给3万元,我们就答应了。

  在去年10月底付款日前,吴女士再次联系华商报记者,当时她显得很焦虑,并表示当时已经无法长时间通话,找东泰公司催钱只能找朋友帮忙,后来在2019年11月初收到了第一次退款剩下的4.8万元。

  到去年12月底第二次退款期限时,吴女士再次与记者联系称,她又无法联系到东泰公司的相关人员了,她同学去找也没有找到。

  程先生表示,今年1月初,他曾经到原东泰公司的办公地点,但当时已经没人了。原本他以为,既然东泰公司已经答应分批付款,这个事情就不会再有问题,没想到直到她去世都没能再拿到钱。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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