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疫情期间我登记的信息安全吗?记者暗访:贩卖个人信息黑市由来已久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任婷 2020-03-16 15:24:57
[摘要]华商报记者通过查询发现,网络上有贩卖个人信息的黑市,这种情况由来已久,公安部门也一直在严厉打击。

  律师:

  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个人信息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陕西赢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新说,隐私权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 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其中包括了姓名、住址保密和不被披 露的权利。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疫情防控期间,政府相关部门收集、管理相关个人信息,是为了控制疫情传播。若掌握信息的一方将收集到的信息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上述收集到的信息,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应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刑法规定进行处罚。

  华商报记者 任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疫情 期间 登记

上一篇:以疫情影响为由蛋壳公寓强制要求房东减租 不减租就解约? 下一篇:疫情期间我登记的信息安全吗?记者走访西安各地 看看各单位咋回应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