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开始,网上流传出一份西安住房公积金新政的文件,内容为,3月16日(含)以后新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暂停受理西安市(含西咸新区)以外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而3月15日以前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常受理。
16日上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这是按照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四个闭环”和“五化”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保证基本刚需,合理支持改善性购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所做的调整。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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