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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辖内所有19家网贷机构已全部自愿退出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程 2020-03-17 07:40:04
[摘要]3月15日晚,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陕西金融监管局”)在官方微信公号发布的《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简称“《提示函》”)称,在陕西注册的19家网贷机构已于2020年初停发新标,自愿退出网贷行业。

  3月15日晚,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陕西金融监管局”)在官方微信公号发布的《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简称“《提示函》”)称,在陕西注册的19家网贷机构已于2020年初停发新标,自愿退出网贷行业。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的网贷借贷行业专项整治中,陕西省将成为又一对网贷机构“清零”的地区。

  网贷机构退出不影响已签订借贷合同有关权利义务

  《提示函》显示,目前,注册在陕西省的19家网贷机构均未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要求,并均未通过省互金整治办和省网贷整治办检查验收。

  所有机构已于2020年初停发新标、自愿退出网贷行业、并将按照退出承诺清理债权债务、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外省在陕从事P2P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所有开展网贷业务的机构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陕西金融监管局提醒,网贷机构停发新标,不影响已签订借贷合同的借贷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已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是直接借贷关系,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会对借款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网贷机构应主动与出借人沟通并定期公告退出进度,积极回应和解决出借人合法合理诉求。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借款人将会对自身信用造成不良影响。

  全国多省市宣布清退网贷业务

  去年11月,全国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提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已进入攻坚阶段。对于未接入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实时监测系统的机构,要限期退出。

  随后,在全国范围内,有山东、湖南、四川、重庆、河南、河北、云南、甘肃、山西、内蒙古等10个省份先后宣布取缔P2P网贷业务。此外,华商报记者不完全梳理发现,还有辽宁、济南、深圳、宁夏、浙江、北京、贵州、天津、湖北、广州等省市相继对外公示了辖区内网贷机构的清退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各类机构出清加速,清退范围已由最开始的已出险网贷机构,逐步扩展到一些前期纳入过合规检查整改验收的网贷机构。

  国资力量平台同样面临行业转型

  从去年初《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即“175号文”)提到“能退尽退,应关尽关”,许多中小平台加速出清就已不可逆转。

  “175号文出来后,感觉就没法再继续下去了。”陕西一位前网贷从业人士表示,此前他们主要在做车贷业务。因为不再发新标还要解决待收问题,所以退出几乎是唯一选择,“政策给出网络小贷和助贷这两条转型路径,但牌照申请和线下布点都不是我们能负担的。”

  国资力量平台同样面临行业转型。陕西一家大型国资控股网贷平台,去年在官网发布的一份公告显示,2019年起,对北上广等互金土壤较好区域的30家头部平台进行调研,并逐步对其中10家走访学习,谋求新的业务发展方向。3月16日,该平台客服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现有产品和客户权益不受影响,已全面停止新办P2P网贷业务。

  网贷行业是否会迎来“最终章”?

  网贷平台政策收紧时间从2016年4月开始,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启动。那么,经历过野蛮生长、密集暴雷到面临转型和出清的今天,网贷行业是否将迎来“终章”?

  去年10月,在央行举行的2019年第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2019年以来网贷的借贷余额、借贷人数、在营机构数量均大幅下降,下一步力争在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网贷领域存量风险化解。

  西北大学金融系主任王满仓认为,随着行业监管信号的密集释放,网贷行业未来一段时间仍将以清退或转型为主,仅存的少数平台未来需要在坚守合规底线,提高运营合规度的前提下,才可能迎来转型曙光。他同时认为,未来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信息中介仍会存在,其生存土壤在于金融业的信息不对称、客户行为习惯和金融服务渠道逐渐发生的转变。 华商报记者 李程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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