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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村民工地摔伤脚趾骨折要休养3个月 一家没了经济来源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田睿 2020-04-15 18:00:37
[摘要]经人介绍在工地工作不到一周就摔伤致左脚第五跖骨骨折,需卧床休养3个月,而整个家庭也失去了经济来源。

  经人介绍在工地工作不到一周就摔伤致左脚第五跖骨骨折,需卧床休养3个月,而整个家庭也失去了经济来源。

  刘先生今年50岁,是西安市灞桥区一村民,家里有3个孩子,最小的今年只有11岁,老二今年上初三,最大的孩子因为疫情还在家待业。

  为了养家,今年3月12日,刘先生经人介绍开始在灞桥区御锦一路的万锦城项目工地上干木工,每天工资200元。3月18日下午5时许,刘先生在工地干活时,从两米多高的架子上摔下来,导致左脚脚趾骨折。

  刘先生的妻子刘女士说,当时就只有她丈夫一个人在干活,没人看见他摔下来,后来他给包工头张先生打电话后,张先生带着她丈夫去了医院。华商报记者看到,灞桥区人民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上写着,刘先生左脚第五跖骨骨折,建议三个月内勿用左脚下床负重。

  “出事后,包工头把9000多元的医药费都付了,但4月4日出院后,就没联系过我们,医生说大概一年后还会进行第二次手术,医药费要花6000多元。”刘女士说,除了后期医药费,现在因为她丈夫受伤,家里没有经济来源,希望包工头能支付误工费、生活费等费用。“现在我老公成这样,家里还有三个孩子,我真的是快喘不过气来了。”

  4月15日,记者联系到包工头张先生,他自称是武汉鑫皖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3月初介绍刘先生去万锦城项目工地干活,出事后,他支付了刘先生的医药费,也一直在积极配合,承担该承担的责任。“我们也是出来打工的,只要是在我们承担范围内都会负责,后期的医药费也会支付,但因为刘先生当时是一个人在干活,不知道是咋摔伤的,所以误工费、生活费等费用需要等相关部门划分事故责任后才能判定该由谁来承担。”

  华商报记者 田睿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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