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民法典草案5大看点:明确居住权 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0-05-23 07:48:09
[摘要]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草案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5月22日,作为今年全国两会重要内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将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草案,由民法总则与各分编草案“合体”而来,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共1200多个条文,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民法典出台后,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被替代。

  看点1——

  物权编:明确居住权,破解业主维权与维修难题

  草案物权编的一大亮点,是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代表对此表示,这一制度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有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此外,在涉及房屋的债务追溯、银行拍卖等时,居住权的确立也有助于解决现实问题。

  此外,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办、小区业主维权难、公共维修资金常年“沉睡”等社会热点,草案均有明确规定: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并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看点2——

  人格权编: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关注性骚扰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手机App收集个人信息?骚扰电话令人忍无可忍?……回应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草案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可谓浓墨重彩——明确隐私的定义。草案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委员认为,“私人生活安宁”写入隐私权,不仅是文字上的完善,更延展充实了法律的保护范围。“这意味着,频发的骚扰电话、短信、强制弹窗广告等也可能被认定为侵犯隐私权。”他说。

  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草案在总结既有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看点3——

  婚姻家庭编:设立离婚冷静期,明确夫妻共同债务

  草案中备受关注的婚姻家庭编,着眼于促进家庭和谐,解决当前百姓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

  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草案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我国离婚率逐年升高,‘闪婚’‘闪离’现象越来越多。设立离婚冷静期是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与‘离婚自由’并不冲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一级巡视员杨明仑表示,离婚冷静期制度在许多国家都有实施。这项制度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涉及家庭暴力等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况。

  明明是无过错方,离婚后却“人财两空”;离婚后发现莫名其妙“被欠债”……草案对此类现象说“不”,体现出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鲜明价值导向。草案吸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将“有其他重大过错”增加规定为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代表表示,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利于保护家庭成员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看点4——

  继承编:扩大遗赠扶养协议范围,增加新遗嘱形式

  草案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草案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增加规定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现实中存在立遗嘱人要改变遗嘱时,却无法到公证处订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情况。”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委员说,不再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彰显法律充分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看点5——

  侵权责任编:破解高空抛物坠物难题,建立自助行为制度

  针对高空抛物坠物,草案多管齐下: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发生。

  草案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草案同时明确,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建立自助行为制度,有利于公众在生活中遇到各种突发情况时灵活处置,维护自身权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委员说,维护自身权益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权益为前提,草案对这项制度增加设置了必要条件,防止被滥用。 本版文图均据新华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曹静

相关热词搜索: 民法典 闪婚 草案规定

上一篇:今明两天陕西全省大风降温降水 陕南西部局地有大雨 下一篇:重磅涉港草案!全国人大说明来了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