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近八旬的唐某在长子的陪同下,来到未央区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申请撤诉,并感谢法官帮她挽回了亲情。
唐某今年已79岁,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诉至未央法院,要求4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
承办法官王峥伟通知双方到庭。见到法官后,唐某开始诉说自己心中的委屈,称子女们不尽赡养义务,只是偶尔去看望她,与她的期望相差甚远,希望通过法院来“拴”住与子女的亲情。
4名被告也诉说起自己的苦衷及生活的拮据,声称并非不赡养老母亲,而是因为兄妹之间互相推诿,各自心中不平,希望法院尽快判决,确定一个给付标准。
听到他们这样说,法官当即进行劝诫,告诉他们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如果拒不履行义务,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会背上“不孝”的骂名。“你们好好想想,老娘把你们拉扯大容易不?案子好判,但亲情能用金钱衡量吗?”4名被告听完,个个低头不语。
正是这一席话,深深地触动了4名被告。回家后,他们经过反思,均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主动向母亲道歉,表示会尽赡养义务,多陪陪母亲。
华商报记者宁军 通讯员 黄颖
编辑:报社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