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李瀚盛 秦丹阳)昨日记者从莲湖区法院获悉,长期盘踞在西安市城西客运站行凶作恶的一个恶势力团伙,6月30日接受审判。
2012年起,张某先后纠集解某明、李某权,长期盘踞在西安市城西客运站附近,对非法运营的车主或司机进行敲诈勒索。三人以“维持秩序”、“帮忙叫座”等名义,对非法运营的车主或司机收钱。对不交纳的司机,采取暴力殴打、拦截车辆、阻挠乘客、向运政部门举报等方式,强迫其交纳“管理费”。
对于不向他们交钱的非法营运司机,张某等人伺机报复。2013年9月,张某伙同张某锋非法行凶,对司机马某某及其妻子王某某进行威胁并动手殴打,致使王某某多处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属轻伤,伤残等级属九级。
据了解,2012年至2019年3月,由张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已落实犯罪所得26万余元。张某等人收取保护费时,行贿拉拢时任莲湖区交通运输管理站运政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的芦某斌,为其违法犯罪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期间,芦某斌利用职务之便,不仅给张某等人通风报信、提供各种便利,还欣然接受他人请托,私自放行或帮助他人要回被暂扣的涉嫌非法运营车辆,累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17.07万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涉嫌受贿,为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的芦某斌,6月30日同堂受审,该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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