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始终坚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几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及渭南全市6月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进行曝光,以强化警示教育。
案例一
2020年7月5日14时许,白某太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陕EMT558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华州区赤水镇街道邮政储蓄所门前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华州交警查获,经检测,白某太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0.7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吊销白某太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二
2020年7月6日23时31分杨某斌无证驾驶陕EFQ139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潼关县桃林路与步行街西口,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潼关交警查获,经检测,杨某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02mg/100ml,属于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该起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渭南全市6月份共吊销机动车驾驶证97人,其中五年禁驾77人,两年禁驾20人,具体名单如下:
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示: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最大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心存侥幸,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华商报记者 郭乔娜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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