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9月14日起 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卿荣波 2020-09-10 15:00:23
[摘要]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审核批准,从2020年9月14日起,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审核批准,从2020年9月14日起,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9月10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采取按月还款的方式,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发放银行于每月的约定还款日进行贷款扣收,遇节假日正常扣款。扣款失败的,中心将于次日开始转逾期,并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

  对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的扣款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贷款还款账户。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均须留存最新月缴存额的3倍,不能用于贷款抵扣;借款人须确保其贷款还款账户状态正常。如贷款还款账户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银行会暂停其非柜面业务,将导致贷款无法扣款。

  对未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从借款人的贷款还款账户扣收。

  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避免因逾期还款造成的不良征信后果,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务必及时关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最迟于每月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对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西安 住房公积金 征信系统

上一篇:承诺的南北通透变成小黑房 陕建翠园锦秀业主收房时嚎啕大哭 下一篇:官宣!第十四届全运会2021年9月15日在西安开幕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