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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交房一手拿证!西安高新区试点“交房(地)即交证”新模式

要闻 西安晚报 作者:蒋黛 2020-11-29 07:14:47
[摘要]据高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交房即交证”模式适用于高新区范围内已出让的住宅用地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住宅现房销售的宗地,“交地即交证” 模式适用于高新区范围内已供应的国有建设用

   以前,业主购买商品房并办完相关手续,往往要在交房拿钥匙后几个月才能拿到房产证,有的甚至要等上数年……而今后,在西安高新区买房的业主,购房后“一手交房 一手拿证”即将成为现实。

  近日,记者从高新区了解到,该区日前制定出台了《西安高新区“交房(地)即交证”改革方案(试行)》,正式启动了“交房(地)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该方案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及新建商品住宅“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打造西安高新区交房交证新模式。

  据高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交房即交证”模式适用于高新区范围内已出让的住宅用地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住宅现房销售的宗地,“交地即交证” 模式适用于高新区范围内已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记者注意到,《方案》对“交房(地)即交证”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即“交房(地)即交证”的主体责任属于建设单位,交房(地)时间即交证时间。此外,《方案》也明确提及:建设单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应当将“交房即交证”作为选择性条款写入合同;双方明确选择“交房即交证”的,应在合同附件中增加代为办理转移登记的委托书、约定契税和大修基金等税费缴存时间。购房人明确表示不需要开发商代为办理“交房即交证”事项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购房人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小证)。同时,该《方案》还对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交房即交证”需要明确的时限和相关费用缴纳进行了规定。

  “《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减少购房群众来回跑腿的次数,保障购房人权益及时实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交房(地)即交证”,实现了国有建设用地“交地交证零时差”、新建商品住宅“交房交证零时差”,切实保障了企业及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方案》的实施将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前置到竣工验收阶段,实现了监管前置,进一步推动了高新区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提升了高新区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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