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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女子在上上健身不慎摔倒右手骨折 复诊时双方有了“分歧”

渭南新闻 二三里资讯 2020-12-20 16:59:24
[摘要]20日到了复诊的日子,邱女士想让健身房陪她一同去医院复诊,却遭到拒绝。

邱女士是渭南仓程路上上健身房一位会员,12月13日(上周天)邱女士在健身房健完身,准备洗澡时,不慎摔倒,右手骨折,当天健身房工作人员陪其去医院检查并承担了相关费用。20日到了复诊的日子,邱女士想让健身房陪她一同去医院复诊,却遭到拒绝。

邱女士家住渭南,因仓程路上的上上健身房,离家比较近,健身很方便,便在此处办了会员。邱女士说,她平时基本隔一天去一次健身房,因为最近新家装修比较忙,隔两三天去一次。12月13日下午,邱女士去上上健身房健身,健完身大概不到五点钟,因为要给孩子做饭,邱女士就打算在健身房冲完澡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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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健完身,没找到多余的拖鞋,我就光脚在地上走,可能地上有水,还没走到洗澡区域,就摔倒了。右手着地,当时手就有点疼。”邱女士说,之后她就给女儿打电话,女儿到健身房后,帮她穿好衣服,在健身房工作人员陪同下,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后,拍了片子,医生说是右手骨折。“当天治疗费一共花了600多元,是健身房工作人员垫付的,医生还嘱咐我,要在5到7天后来医院复诊,看骨头有没有移位。”

当天晚上,健身房工作人员把邱女士送回了家。在临下车前,邱女士就问身旁的工作人员,之后能否陪她去医院复诊,邱女士得到的回复是,这件事要向领导汇报。

邱女士说:“第二天,手肿得比较厉害,我就直接去了健身房,想让他们工作人员陪我去医院检查,但是他们工作人员的意思是让我一个人去医院。”

邱女士还说,因为右手受伤给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一个人没法上厕所,也不能给孩子做饭。

12月20日,到了邱女士去医院复诊的日子,邱女士再次联系了健身房的工作人员,并提出让健身房工作人员陪其一同去医院复诊,但遭到健身房工作人员的拒绝。邱女士认为,她在健身房摔倒,即便自己也有不小心,但健身房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健身房至少要帮我把手伤治好。”

基于邱女士的提出的要求,20日下午记者联系仓程路上上健身,一工作人员说:“事发当天,我们健身房工作人员陪同邱女士一块去医院,做了检查并付了相关费用。并且在事发后也及时帮邱女士停掉了会员卡。”

该工作人员还说,在健身房洗澡区域,地板上不可能一点水都没有,邱女士这次在健身房摔倒,她自己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并且在前几天,邱女士来健身房带走了部分治疗票据。没有票据,我们工作人员当时帮她垫付的治疗费,也无法向公司申请报销。”

当记者问到,如果邱女士将之前的治疗票据归还,健身房是否会承担邱女士的复诊费用。对方称她做不了主,这需要向领导汇报。

华商报记者 赵峰 李悦


来源:二三里资讯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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